节假日即将来临,许多市民准备出行旅游,参加旅行社组织旅行团,那么在旅游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瑞安市风景旅游质量监督所将温馨提醒大家,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旅游。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要牢记“四点注意事项”:
一、要选择信誉好的正规旅行社。要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的有《旅游经营许可证》,经工商局注册的有《营业执照》旅行社,同时还要看营业范围,国内社的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国际社还要看是出境旅游还是入境旅游,旅游者在准备出国(出境,包括到香港和澳门)旅游时,一定要选择具有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国际旅行社咨询报名。
二、消费者要慎重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是一种预定预付的商品,不同于购置普通商品,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双方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目前由省旅游局和省工商局联合推荐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有《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和《中华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对出团时间、旅游内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标准、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费用、违约责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要图省事,马虎签订合同。旅行社的报价一般包括下列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第一门票、导游服务费、合理利润等。除价格外,更应对其旅行社的接待能力和信誉等方面惊醒综合比较,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避免落入“零负团费”陷阱。
三、要购买保险。旅行社主要有旅行社责任险,查看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责任保险保单是否在保险期内,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针对的是旅行社的责任,而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不在理赔的范围,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个人保险。有的游客对此较为忌讳甚至反感,但是,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我们还是要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对旅行中的风险加以防范。
四、要理性购物。出门旅游难免要购物,异地他乡,吸引你的当然不仅仅是那里的奇异的风光,买一些当地的土特产馈赠亲友留作纪念顺理成章。旅行社也将购物作为团队旅游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来安排。然而诱使旅游者购买伪劣商品也成为旅游投诉的焦点之一,并且发生在所谓的“低价团”的情况居多,其招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购物商店以“老乡店”为幌子,骗取游客信任,然后以超低价或以“赠送礼品“为名,诱使游客购买商品;二是打着“海关罚没商品专卖”的招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兜售伪劣商品;三是商家偷梁换柱,展品、样品为真,实际购货为假;四是少数地接社导游与商家诱导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五是导游将老年游客带到保健休闲场所,为他们免费体检,借机推销保健。破招:一、顶住诱惑,当被带到旅游商店购物时,若不是非买不可,尽量捂紧你的钱袋;二不贪便宜,面对珠宝玉器类贵重物品大打折扣或定价很低的数码电器产品,不必动心;三是购物一定要谨慎选购商品;四是索要正规发票,发票上须注明材质价格产地及所购物品品质的详细表述(如钻石是天然的还是人工合成,其成色、计量和退货保证等),如境外购物,发票是外文,还要注意了解其中文含义;五、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同时。如遇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全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要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曾经发生过一些因航班延误、火车晚点等原因,造成旅行团行程受阻,游客采取过激行为,拒绝登车,拒绝上车,中断行程,现场无法律依据的巨额索赔而引起团队滞留问题。这类人为扩大事态和纠纷的问题,往往使并不复杂的问题复杂化,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在此提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二、不得把单方过错发展为混合过错。双方都应向履约目标的实现而努力,而不是以对方的违约相要挟或终止行程而扩大损失。出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六、提醒旅游者的是出门旅游要注意安全,要注意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和人身安全。节假日期间市风景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将24小时开通旅游投诉电话:96118 0577-65839811,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现在,大部分人都愿意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去旅游,以省去安排行程、住宿的种种麻烦。但是,你知道在参加团队旅游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首先,在出行前,你应该询问旅行社是否已经为你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因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你付给旅行社的费用当中,已经包括这种费用。
保险的内容主要有:人身安全、急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以及你所携带行李物品丢失、损坏、被盗等。
其次,在出行前,你还应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对方应该向你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如果旅行社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合同,就应对旅客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包括 :旅行社在收取参团游客的预付款后,不能及时出行;所安排的餐厅食品质价不符;饭店和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
另外,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导游不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擅自安排你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中购买了伪劣商品,或者你购买了导游兜售的商品,你都有权要求旅行社按规定给予赔偿。当导游向你索要小费时,你可向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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