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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龙眼”成为长乐第一个地理标志农产品
本报讯(见习记者郑旭光实习生黄建山)昨日记者从长乐市农业局获悉,日前,长乐“青山龙眼”荣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长乐农业局表示,这是继“平和琯溪蜜柚”、“安溪铁观音”等之后,福建又一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也是长乐第一个地理标志农产品。 据了解,青山龙眼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主要集中在长乐古槐和鹤上丘陵山地种植。因其晚熟、核小、质脆、单果大、味甜等特点,在众多龙眼中迅速脱颖而出,成为长乐的果中珍品。上世纪90年代后,青山龙眼经推广,遍及长乐市各乡镇,占全市果树栽培总面积55%以上,成为长乐最主要的果类。目前,长乐全市栽培青山龙眼3000公顷,其中采摘面积2900公顷,年产量28300吨。 1985年,青山龙眼在长乐古槐镇青山村龙眼资源普查中被发现,1997年12月通过省市专家评审,被认为是晚熟龙眼实生变异的优良株系。去年9月22日上午,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查员和专家组,对长乐青山龙眼进行现场核查与专家品质鉴评。经综合判定,认为青山龙眼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条件,予以通过现场核查,同意推荐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据长乐市农业局综合科负责人李召平介绍,近日,经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长乐市申请的青山龙眼,正式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是长乐第一个获得这一认证的农产品,也是福州市首个获得这一认证的龙眼。 据了解,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目前,福建省已有“平和琯溪蜜柚”、“安溪铁观音”、“尤溪绿笋”等40余种农产品获得这一认证。获得认证能促进农产品在原产地域产业化,在品牌、价格方面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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