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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株潭(3+5)城市群地名地图册》株洲分册荷塘篇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合泰管理办公室,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市直驻区有关分支机构: 为切实提高我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1号)、湖南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株潭(3+5)城市群地名地图册编纂工作的通知》(湘地办发〔2010〕2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长株潭(3+5)城市群地名地图册》(以下简称《地名地图册》)株洲分册荷塘篇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地名地图册》是我省首部集知识性、权威性、宣传性、实用性于一体,并兼顾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大型综合性地名资讯工具书。近年来,我区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地名数据不全、资料陈旧、更新不及时、信息化共享水平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对地名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编纂《地名地图册》株洲分册荷塘篇是规范地名管理、更新地名数据、实现信息共享的需要,也是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条件,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地名地图册》株洲分册荷塘篇编纂工作的落实。 二、切实加强对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地名地图册编纂委员会,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辉兵任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张岚任副主任。区地名地图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书记佘富华任办公室主任。区地名地图册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全区地名信息采集和编纂征订工作。 三、切实力口大协调配合力度。各乡镇(场)区直和驻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严格按照《地名地图册》信息采集表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地名资料采集和编纂工作,务必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所填写地名信息采集表以文本(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到区地名地图册编纂办公室。
附件l:《地名地图册》信息采集大纲 附件2:《地名地图册》信息采集表(社区、村) 附件3:《地名地图册》信息采集表(乡、镇、街道) 附件4:《地名地图册》信息采集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附件5:《地名地国册》信息采集表(企业、个体工商户) 附件6:《地名地图册》征订表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地名地图册》信息采集大纲
一、行政区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资料; 二、非行政区域:矿区、农场、林场、渔场、工业区、开发区等资料; 三、、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资料; 四、居民点:城镇住宅区、农村自然村等资料; 五、交通运输:铁路、公路、街巷、车站(汽车站、火车站)、桥梁等资料; 六、水利、电力、通信:水库、堤坝资料; 七、纪念地与旅游景点:纪念地、遗址、公园、风景区资料; 八、建筑物:大型建筑、亭、台、碑、塔、广场、体育场、农家乐、学校(民办)幼儿园; 九、单位:党政机关(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各级机关,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 民间组织(以社团登记为准)、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学校、 医院、银行、 电信、电力、研究院所,大型公司、外资企业、成规模的私营企业、大型宾馆、酒店)等资料; 十、陆地水系:河流,湖泊等资料; 十一、陆地地形:山峰、洞穴等资料; 十二、经济状况:社会总产值、企业总产值、农民人均收入; 十三、重要资源:特色产业、产品及资源; 十四、相逢村貌:村容村貌、文明乡风、基层组织建设、获奖荣誉。 十五、工业布局:重点企业(个体工商户)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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