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1.学校教学管理职能机构要充分发挥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部等部门在教学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管理、协调好全校教学工作。
2.在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机构中,由院(部)长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是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要定期研究学院(部)教学工作并向二级学院(部)院务会议提出有关建议,二级学院(部)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学院(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级学院(部)设教学秘书或教务员(教学秘书原则上应为副教授),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
二级学院(部)要重视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学科组)建设,教学基层组织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三章 教学管理内容
教学管理分为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和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1.在教育部有关政策的宏观指导下,教务处提出学校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由二级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方案,经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审议,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2.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分、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教务处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学籍管理。教务处制订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作好对学生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
第六条 教学质量评价管理。要通过不断改善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部因素(教师、学生、条件、管理)和外部因素(方针、政策、体制等),通过科学的评价,分析教学质量,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从而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1.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二级学院(部)做好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1) 招生过程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入学新生全面复审等工作;
(2) 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对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分步实施进行检查;
(3) 教学过程质量管理,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2) 二级学院(部)要对各专业课程建设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制订建设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要以建设优秀课程为中心,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及时将社会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固化到教学内容中,同时重视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建设;
(3) 连续分批进行校级重点课程建设。学校设立重点课程建设基金,按择优重点资助的原则拨款支持重点课程建设;教务处负责重点课程的申报评审、阶段性检查等工作;课程负责人与学校签定《云南民族大学重点课程建设协议书》后,在二级学院 (部)的领导下,对重点课程的建设全面负责;经费使用方面,3000元以下的项目开支,由课程负责人提出,二级学院(部)按《云南民族大学重点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办法》的规定审核批准后,即可支付使用;在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实施精品课程战略,对建设达到国内知名、省内领先的课程,学校将给予重大奖励。
3. 教材建设管理。
(1) 教务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电子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二级学院(部)根据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拟出教材建设计划;
(2) 学校大力提倡使用优秀教材,引进新的先进的教材。二级学院(部)要逐步使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针对不同学科、课程的特点,陆续使各专业使用新教材的比例达到40%左右,新教材进入课堂必须事先经过二级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教材选用制度,保证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
(3) 根据云南民族大学学科、专业特点,抓好特色教材的编写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论证与推荐,优化选题,优选编者,防止教材编写上的低水平重复,加大投入,出版一批具有特色的精品教材;
(4) 教务处教材科负责全校教材的预订、发行管理工作,为加强教材管理,各专业不得自行订购教材,要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进行订购。
4. 实验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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