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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五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 制定出机动车保有量控制政策
兰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划定五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 制定出机动车保有量控制政策 2014-01-22 00:00:00 作者: 来源:兰州新闻网 兰州晚报
兰州晚报讯(记者杜志超)1月21日,兰州市环保局发布《兰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与以往《方案》不同的是,今年的《方案》除了明确提出优良天数目标、细化扬尘管控、工业减排等具体措施外,还将各区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纳入到目标考核中来,未完成年度控制指标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2014年,兰州市将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在去年划定的近郊四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基础上,扩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在四城区各自辖区重点区域划定5个半径为1公里的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其中城关区两个,其余三区各一个,示范区要做到“三无一禁”,即无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放烟花爆竹。 关键词 监管思路 夏秋季以工程治理和面源管控并重,冬春季以各类污染源分类管控为主。 工程治理 以五大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业及燃气热水锅炉余热回收利用、工业企业搬迁、居民生活燃煤污染治理、老旧车辆淘汰等为重点, 管控措施 以完善网格化监管、扬尘污染防控、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业企业“四限”,黄标车及无标车限行等为重点。 1 划定5个半径为1公里的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 城关区的两个示范区范围:永昌南路—白银路—火车站西路—平凉路—庆阳路所围区域;佛慈大街—北滨河东路—人民路—北滨河东路—盐场路—兰州生物药厂家属院—绿莹花园—甘肃省康泰医院等所围区域。七里河区示范区范围:秀川路—西津西路—兰州公交公司家属院—铁路沿线—兰州通用机械厂—西津西路—马滩中街—南滨河西路等点线所围区域。西固区示范区范围:西固巷—西固北街—合水南路—铁路沿线—牌坊路—西固中路—玉门街—兰州石化企业精神教育基地—佛喜堂诊所—合水北路—西固西路等点线所围区域。安宁区示范区范围:北环路—枣林路—长新路—北滨河路所围区域。 2 采暖一律并入集中连片供热或采用电能采暖 2月15日前,取缔关闭示范区内所有小作坊、小工业,工业燃煤实行“零进入”,彻底消除工业污染排放。9月30日前,取缔示范区内所有居民、集贸市场燃煤小火炉,彻底消除木柴引火等行为;餐饮一律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采暖一律并入集中连片供热或采用电能采暖。 同时,在2014年全年的时间里,示范区内一切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示范区内各类物料堆场进行清运或采取密闭遮盖措施;全方位管制露天焚烧,市区及周边严禁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以及油毡、塑料、皮革等易产生烟尘和恶臭味物品在露天焚烧;示范区内裸地实行硬化绿化和实时保洁。 3 年底前制定出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政策 由市交通局和市公安局牵头,于今年底前制定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主要是出行量)控制政策。全市公务用车全部实施“油改气”,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监管,市县区环保部门实行驻站监管,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进行质控监督。同时,安装在线视频,与公安和环保监控体系联网。 4 企业污染拒不治理将被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油气回收项目由企业自筹资金进行治理为主,财政“以奖代补”予以推进,对拒不治理的企业和单位,采取高限处罚、媒体曝光、不予环保核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限批、取消企业一切评优评先资格,以及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限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及证券融资等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强制推进污染治理。 2014年市区优良天数确保达到300天以上 全民洗城每两周开展一次市区路面修复要限定时间 亮点 投资3.94亿元,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污染治理 启动城区31家重点工业企业及城区建成区周边铸造、热加工等高排放企业的“出城入园” 年底前完成煤炭、电力、钢铁、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全市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3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对6001台非营运到期黄标车和1069台营运到期黄标车进行淘汰 市区破损路面要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修复 对7800余家餐饮企业强制性推行清洁能源改造,并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 完成全市剩余的60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柴油 市级财政全年列支1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组建兰州市环境能源交易平台,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为污染治理工作募集资金 投资2亿元,开展全市砖瓦行业百日大治理 新建6个空气监测子站 全民洗城每两周开展一次,沙尘天气结束后,第二日开始,全民洗城 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0℃以下低温天气时道路洒水推广使用道路抑尘剂 强制取缔市区现有448台经营性立式茶浴炉 关键词 退出重污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去年优良天数299天);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并力争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 四项下降 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下降1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下降5%以上,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下降3%以上,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下降2%以上。 PM10下降 近郊四区各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0.128毫克每立方米之内,其中城关区铁路设计院和生物制品所两个国控监测点位在2013年0.146毫克每立方米和0.150毫克每立方米基础上分别下降13%和15%以上,七里河区职工医院国控监测点位在2013年0.162毫克每立方米基础上下降21%以上,西固区兰炼宾馆国控监测点位和安宁区区委家属院市控监测点位在2013年0.155毫克每立方米基础上下降18%以上。 PM2.5下降 近郊四区各监测点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5%以上,其中城关区铁路设计院和生物制品所两个国控监测点位均控制在0.058毫克每立方米之内,七里河区职工医院国控监测点位控制在0.068毫克每立方米之内,西固区兰炼宾馆国控监测点位控制在0.071毫克每立方米之内,安宁区区委家属院市控监测点控制在0.057毫克每立方米之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指标作为考核近郊四区政府的辅助指标。 近郊四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指标完成比例相同的情况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指标作为四区年度排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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