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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保局 人气:749 更新时间:2009-11-17 文章录入:环境保护局
一、2008年以来工作情况: 2008年以来,我县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以保障奥运环境安全为中心,以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和大力开展专项行动为载体,不断加大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力度和污染防治力度,努力优化发展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县域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第一,奥运环保保障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一是开展奥运环保保障专项行动。针对我县部分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治理设施不健全的现状,制定了《大城县环保局奥运安保工作方案》,持续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企业,特别对县域内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电镀、小造纸和小冶炼行业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取缔,防止非法企业反弹。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主管局长分包企业,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和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大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源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大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对我县使用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源的企业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进行监控,加强对专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在厂区关键部位张贴警示语,建立危险化学品及放射管理台帐,做到一日一报,全面监管,督导企业安装监控设备,使辖区内所有危化品和放射源均在受控状态,有力保障了奥运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三是秸秆禁烧工作达到新水平。为防止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我局严格按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协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实现了我县辖区“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既定目标;四是积极规划电镀小区重建工作。配合大城县工业园区、旺村镇政府和南赵扶镇重新规划建设电镀小区,现已完成大城县兴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和大城县东方电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搬迁选址后的环评工作,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现已进入建设阶段。 奥运期间,我局共关停取缔各类重污染企业135家,所有列入奥运保障的任务如期完成,所有与奥运空气质量有关的各个监管部位完全达到要求,空气质量均在二级以上,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访,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奥运环境保障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被市环保局授予“奥运环境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同时为2009年减排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建设项目管理纳入科学规范轨道。2008年省政府明确规定对鼓励类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实施“减一增一”,对其他类项目实施“减二增一”。为此,我们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环境准入门槛,认真执行上级环保部门规定的“五个不批”,坚决把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拒之门外。2008年我局共审批工业建设项目45家,项目总投资15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7万元,并对8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进行了拒批,确保了三同时执行率始终保持100%。同时,为落实省市环保部门关于推进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南部化工建材工业区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自筹资金80余万元进行规划环评,目前,此项工作已委托市环科院正在进行中,近期即可完成。 第三,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2008年市下达减排任务为:COD(化学需氧量)削减196.24吨,SO2(二氧化硫)削减154.29吨。我局在全面分析全县环境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减排计划,明确治理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加强环境监管,通过开展“三大区域”治理,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动县城和有色金属循环经济试点基地污水处理厂及保温建材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垃圾填埋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省、市认定COD 削减208吨,SO2 削减177吨,由于技术原因,国家环保部未确认部分减排工程,实际确认削减COD 194吨,SO2 119吨,因此,我局减排指标按照省市认定COD完成减排任务的105.99%,SO2完成减排任务的114.72%,按照国家环保部认定COD完成减排任务的98.86%,SO2完成减排任务的77.13%。 第四、区域环境治理初见成效。2008年4月,我局在整治旺村镇有色金属加工炉窑烟尘的基础上,又对南赵扶镇14家钢板弹簧企业工业炉窑烟尘进行限期治理,新增煤气发生炉8个,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改变了企业排放不达标的局面,提升大城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008年下半年,在我局的积极运作下,在梁贾村南和石家务砖厂新建成两个简易固体废物垃圾填埋场,有效遏止了保温建材行业垃圾“乱堆乱放”的脏乱局面。 第五,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我县组建了105人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队伍,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入户普查、正式录入、数据汇总和纠误、数据终报和分析、普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的编制等各阶段全部工作,我县的普查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一致认可,目前此项工作正待市级验收。 第六、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高效运行。2008年,县推进办按照ISO14001标准及市县体系文件的要求,组织全县各认证主体部门对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识别与评价、制定培训计划和全县环境目标指标及方案,督促各认证主体部门认真实施,并开展全县的管理评审及监测与测量,对相关部门审核中的不符合项进行认真纠正,从而保证我县顺利通过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国家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对我县的外部审核工作。 第七、环境保护创优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大城县生态县总体规划》已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县政府批准颁布实施。平舒镇和大城四小分别顺利通过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验收和省级“绿色学校”验收,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二、2009年第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200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控新污染源产生为目标,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核心,推进项目落地为主线,优质高效地为企业服务。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第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2009年一季度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63家,项目总投资7995.64万元;共验收企业10家,总投资818万元。实现验收合格率百分之百,三同时执行率百分之百。确保项目“三同时”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为推进我县经济发展,从项目审批环节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简便快捷的办事手续,全面推动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落实。现已完成河北华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枣酒项目、河北华能中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岩棉3000吨硅酸铝及10000立方米橡塑制品项目、大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等6个县级重点项目的审批工作。完成我县原阜草电镀小区另行搬迁选址后的环评工作,由原阜草电镀小区成立的大城县兴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900万个镀件项目已经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现已进入筹备建设阶段。原旺村电镀小区的另行选址工作也已完成,新成立的大城县东方电镀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万个镀件项目已由省环保厅审批。协调有色金属循环试点基地污水处理厂上报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为尽快解决区域规划环评对我县化工建材项目的制约,自08年12月份组织我县南部化工建材工业区规划环评工作会后,于今年3月15日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加快规划环评的进度,为南部工业区氨基酸等8个化工项目的落地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污染源管理工作 对没有脱硫设施的37家北部有色金属加工企业及13家南赵扶钢板弹簧企业下达限期治理,要求9月底前完成烟尘治理工作。完成大城县联合金属制品厂等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33家。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34家,其中14家已办结,20家市局正在办理。 第三、环境监察工作 截至3月底,完成排污申报企业39家。处理信访案件6件,其中,省转国家案件2件,省级案件2件,市级案件2件,所承接信访案件全部处理完结,结案率达到100%,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反馈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依法取缔尹四岳陈亚军炼铜渣厂、张荆河王广顺炼渣厂两家十五小企业。完成八方奥联铝业有限公司、平舒染化厂两家企业的烟尘治理工作,对全振巨星化工厂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要求其3个月治理完毕。对城区居民反映强烈的富达玻璃棉有限公司作出停产整改处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第四、环境监测工作 利用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对县城区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降尘三个空气污染因子进行定期监测,每天向市局报送数据的同时,利用网络在大城环保网站上每天更新空气质量日报。经监测,2009年第一季度县城区空气污染指数二级以上天数达到 73天,好于去年同期。对市控6家重点污染企业、35家排污证发放企业进行监测,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4家,完成大城县垃圾处理厂、南部建材工业园区环境评价监测。一季度还顺利通过了省计量认证三年复审专家组对我局监测站审核验收。 第五、机关建设工作 一季度,围绕全省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我局制定并完善了包括文明办公、廉政建设在内的8 项工作制度,通过在大厅设立便民提示、公开办事程序、以及采取一系列服务企业措施及便民措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同时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受到广大企业普遍好评。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 ⑴受2005年环境统计因素制约,我县减排的空间较小,减排压力增大。2005年环境统计中我县列统企业仅为23家,而国家对污染减排工作考核中企业是否列入05 年环统是一个重要条件,成为制约我县减排工作的瓶颈。⑵工程治理减排认定规格高,结构调整减排存在行业限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工业企业普遍规模小,摊点多,治理设施简陋,而减排工程需要逐级上报至环保部最终认定,认定过程中对工艺要求非常严格,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约30万元/套),我县企业基本无力承担高昂的治理费用及运行费用。按照目前规定,关停落后企业削减SO2工程,必须是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冶炼四大行业。这四大行业我县基本没有,其他行业的认定的可能行很小。⑶减排政策不稳定。上级减排政策变动频繁,随时可能提出新的工程认定要求,而环保部最终认定结果于第二年3月份才揭晓,一旦被否,很难补救。以霸州市梅花味精公司为例,2008年SO2治理工程投资3000万,上半年各级都予以了认定,但在环保部的最终审核中,因为其治理工艺存在争议,给予了“暂不认定”的结论,造成该市既定减排目标无法完成。08年,我县也存在类似问题。 对策与措施: ⑴针对环统制约问题,我局将逐年把有减排潜能的企业列入上年环统,准备好充分的支撑材料(需要相关部门出具),增加认定的可能性。⑵由于我县工程治理减排存在困难,必须做好结构调整减排和清洁能源替换这两项措施。抓住我县引入天然气工程这一契机,大力推进保温建材行业和有色金属加工行业一批重点耗煤企业完成煤改气工程,削减SO2排放。此项工作推动需要县政府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并落实相关乡镇及具体企业责任,确保SO2减排完成目标任务。⑶由于我县工业COD排放较少,只能削减生活污水COD的排放,因此,必须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督导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才能完成COD的削减任务。⑷减排工程材料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工商、供电、工业运行、统计、计划、燃气等许多部门,各部门必须协调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减排目标。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难度大,主要体现在办理环保手续程序相对复杂。 ⑴建设项目审批政策的制约。2008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新名录)开始施行。新名录的施行,导致县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进一步缩小,许多08年10月1日以前县级环保部门有权审批的项目10月1日以后已无权审批,同时由于环保系统项目审批对行业类别要求严格而对投资规模的要求相对宽松,环评等级较高,造成审批时间长、收费高等一系列问题。⑵排污许可证发放政策的制约。自2008年5月起,根据《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排污许可证发放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省市两级发放。从08年5月起,县环保局只负责对排污许可证的初审和日常管理,排污许可证由省局和市局分别发放,因此办证周期有所延长,造成办证企业的不便。⑶多部门、多环节体制的制约。环保工作是由环境监察、监测、环评、总量等多部门、多环节共同组成的,手续相对复杂繁琐,许多行政许可事项必须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或认定,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给县局带来很大压力。 改进措施: ⑴增强思想认识,打破常规,敢于担当。由于国家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的逐年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也逐年提高,责任追究制度日趋完善,使目前环保系统一部分干部存在怕担风险,不敢突破,求稳怕乱的思想,结合全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局上下必须解放思想,形成共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情况,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打破常规,敢于担当,同时积极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政策倾斜和支持,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⑵强化服务,减少环节,简化程序。今后,全局上下必须树立“简化程序就是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建立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实行 “一支队伍”执法工作机制,在总结首问责任制、“一站式办公”等服务的基础上,把排污收费、污染源调查、现场监察、环境监测、总量审核等各项业务工作捆绑在一起,一次上门办成多件事,尽量少进企业,从而避免“执法扰民”现象。在为企业提供环评服务和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打破条条框框,实行监察、环评、监测、污控等有关科室联合现场办公、一次性办结,项目审批由国家规定的30天、15天和7天压缩为15天、7天、1天。既提高工作效率,又为企业提供优质、简捷、高效的服务。 3、环境污染隐患较突出,环境问题处于集中暴发阶段。 多年以来,我县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起点低,规模小,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管理制度不健全,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企业在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顾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环境隐患,造成目前我县正处于环境污染问题集中暴发期,加大了基层环境治理的压力。 下一步,我局将以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排查,强化监管,采取日常监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个别企业24小时监控的方式,对辖区内国、省、市控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治污设施运转、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及重点区域污染治理、重点环境信访案件查处、辐射源管理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对未批先建、长期违法生产的企业,要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停建停产到位;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的违法行为,要高限处罚并加倍追缴超标排污费;对屡查屡犯、逾期不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从严惩处;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解决污染欠账问题。 同时,要求环保执法队伍充分认识环境监管责任的重要性,增加危机意识,严格落实“三严”要求,将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股室、落实到人。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改进作风,提高监管水平,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是环保执法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有效遏制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 4、环保队伍能力建设有待提高。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县环保系统环境管理专业人员缺乏,现有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同时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我县环境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系统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协调省市环保系统和县委、县政府,加大环保投入,增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将环保投入列入县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予以重点支持,增加环境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落实办公经费、强化执法装备,加快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以及各类应急装备配置和设施建设,确保我县的环境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09年后三个季度,我局将以“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赶超周边,富民强县”工作目标和全市环保工作决策部署,重点落实三个目标,实施四大工程,全面提升我县环保工作整体水平,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个工作目标: ——空气质量: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保持在330天以上。 ——水环境质量:子牙河断面水质达到省、市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稳定运行。 ——污染物排放: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完成削减任务,并通过上级认定。 四大工程: 1、污染减排攻坚工程 今年,结合全市“1225”工程,制定科学合理的2009年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确定有效减排工程,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COD、SO2年度减排任务,继续推进“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结构减排”三大减排措施。 工程减排:督导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确保7月底前投入运行;加强监管,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督促留各庄等相关乡镇政府和相关企业,加快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同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引导扶持企业自筹资金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管理减排:加快对全县有色金属制品加工、保温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的能耗限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结构减排: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生产工艺和项目,努力引进一批低能耗、低排放、高产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建设项目,逐步取代传统产业,从源头控制和减少企业污染物的排放。 2、空气质量保障工程 加大城区燃煤锅炉改造治理,4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4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改用清洁能源。力争到2009年底,城区内居民炊事、餐饮服务业炉灶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炊事炉灶禁止燃用原煤,逐步改用清洁燃料。同时,抓住我县引进天然气工程的大好时机,大力推进我县重点排污企业“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燃料改造工程。 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城区内煤场、料堆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采取更严格的防扬尘措施。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坚决打击违规使用、制作、销售破坏臭氧层物质的行为。 3、水环境治理保障工程 2007年3月12日,大城县人民政府下发《大城县城区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规划》,规定以水井为圆心,30米长为半径范围内为一级保护区;200米范围内为二级保护区,并对相应范围内不允许建设项目做出明确界定。划定水资源保护区,同时在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设置界标和警示标志,对饮用水水源进行全面监测,确保水质安全;严查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取缔关停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 4、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巩固奥运保障工作成果,以“严格审批、严厉查处、严肃追究”为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突出检查重点,不断加大防治力度,努力增加安全系数,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稳定大局。 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着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及土壤污染,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县及环境优美城镇建设,力争平舒镇年内通过国家环境优美城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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