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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在全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肇庆市市长 郭 锋 (2014年2月11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确保如期完成综合治理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下面我就全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环境空气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一直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高度重视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一是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出台实施《肇庆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肇庆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和《肇庆市推进建筑陶瓷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健全治理联动机制,市政府成立环境空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市环境保护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建立联合检查、信息报送、定时通报、督办问责等制度,形成治理工作合力。三是科学治理环境空气污染,邀请省大气环境专家对我市空气质量进行把脉,对空气质量现状、变化、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以及周边城市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组织编制《肇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肇庆市建筑陶瓷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实施了更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四是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针对近期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增多的情况,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订实施《肇庆市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应对措施》,市直相关部门和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提前启动应对措施,加强工地巡查、道路运输车辆管理、道路洒水和工业企业监管,减少了重污染天气时长,减轻污染程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大气污染的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我市去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74个城市排名第18,在珠三角9市排名第4(在中山、广州、东莞、江门和佛山之前)。 在肯定环境空气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2008年以来,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在珠三角地区排名靠后,去年按新标准评价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为252天(总监测有效天数358天),占70.4%,在珠三角九市一区排名第8,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仍然严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环境空气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空气污染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对社会生产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去冬今春以来,全国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成为焦点话题,广大群众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环保。前段时间,我市受静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及污染排放活动的影响,成为珠三角空气质量较差地区,一些市民在我市多个网站发帖强烈要求改善空气质量,境内外媒体对肇庆的空气质量也比较关注。我们要把人民群众对改善空气质量的迫切期待和现实诉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在改善空气质量上取得更大实效。 二是完成污染减排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越来越艰巨。我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从过去两年的情况看,全市大气污染物指标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完成率相对时间进度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幅高达22.4%,超过了允许增加的控制目标;大、中型载客汽车和重、中型载货车型中的“黄标车”淘汰进度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只有75%,离国家、省提出达到90%以上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增。与此同时,省下达给我市“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指标比2010年下降17%,比“十一五”的目标要求多下降1个百分点。 三是国家和省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环保部近日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我省按照国家的要求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省政府将分解任务并与各地级市签订责任书,对我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出更加明确的指标和时间要求。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国务院去年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经过五年努力,使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萍华书记在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绿水青山和生态环境,下大力气推进环境空气综合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深刻认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对我市全局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把综合治理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着力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充分发挥肇庆的生态环境优势,以提高生态竞争力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 二、突出重点,全力打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攻坚战 据专家分析,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大气污染的区域性、气象条件、地形条件均有密切关系,具体原因主要有:煤炭等能源消耗增加迅速,全市2012年用煤量约500万吨,比2009年增加180%,其中64家陶瓷企业用煤量约占全市工业企业的近4成,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占全市工业企业的一半以上;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增多,去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2.5万辆,“黄标车”限行措施虽已实施,但“黄标车”提前淘汰进度缓慢,机动车道路移动源占端州区氮氧化物排放量的74%,占端州区PM2.5排放量的26.4%;工地扬尘污染带来一定影响,我市城区遍布各类工地,施工和道路扬尘源占端州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排放量的80.4%,占PM2.5排放量的59.8%,同时由于我市城区呈盆地形状,主导风以偏东风为主,小风静风频率大于15%。本地排放及上风向地区输送来的污染物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容易累积,难以稀释扩散,对空气质量产生较明显的影响。根据环境空气污染产生的原因,我们要科学应对,综合施策,狠抓关键,采取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切实加大五个方面工作力度。 (一)切实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要对陶瓷、水泥、印染等企业以及工业锅炉,采取最严格的治理措施,逐步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控制前置审核制度,严格控制主要大气污染物新增量。要加大工程减排力度,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治污工程和深度治理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好污染治理设施的作用。要加大监管减排力度,建立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减排控制,督促各企业尤其是陶瓷、水泥、印染企业不仅要确保做到达标排放,而且要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减少工业污染,必须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治本之策。一方面,要以节能减排倒逼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大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加强技改创新,积极实施技术减排,采用先进工艺和清洁生产技术,力争把污染物排放降到最低程度;要突出抓好陶瓷等行业升级改造,严格落实《肇庆市建筑陶瓷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环保、节能及安全生产目标要求的企业,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升级改造,并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对逾期未通过升级改造验收的,由当地政府落实关停。另一方面,要按照全市产业空间布局和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引进“两高一资”项目,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从源头上降低污染,努力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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