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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列全省前茅
2013年以来,汉中市政府为持续改善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治,在全市积极开展的“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环保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上半年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Ⅱ级以上优良天数 177天,优良率为97.79%,在全省半年空气质量考核中名列前茅。 今年,为进一步巩固和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汉中市2013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明确治污降霾工作主要目标、整治重点要求和责任措施,要求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二气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全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优良天数,汉台区、南郑县、开发区不少于339天,城固县、略阳县不少于300天,其他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年均值标准。此次治污降霾主要以平川县城区及省市重点监控县城市大气质量改善为突破口,改善和提升全市各县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公众生产、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 蓝天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对全市钢铁、水泥、电厂、石灰建材和矿山开采等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单位和产生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单位原料堆放场、废渣贮存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从水泥、火电、有色等二氧化硫高排放企业着手,狠抓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达标率基本稳定,排放浓度得到有效控制;对37家大气联防重点企业实施在线监测,实行24小时有效监管;并对高耗能、重污染、落后的生产设备强力淘汰和关闭;同时对新建项目,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建设,避免和减少新污染源的产生。 在专项行动推进中,严格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公众反映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意见通知》和〈加强城市噪声和烟尘油烟污染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环保、城建规划、工商、公安、文广、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防控,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商业活动等125起大气污染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在市中心城区和10个县城区持续开展了 “洁净工程”。加大淘汰旧车、改善燃料结构力度,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城区建筑施工、交通道路扬尘等污染控制管理,城区烟尘扬尘等污染显著减轻。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报曝光4个县区8个镇10余个行政村,重点禁烧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禁烧率达97%以上,有效控制和减轻了随意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通讯员 李奕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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