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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槐荫工业园区
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园区的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涉外经济和科技活动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编制园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园区财政税收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 (四)建设和管理园区各项基础设施。 (五)审核、申报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 (六)负责进园项目单位和派驻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独立行使区委、区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园区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调研、信息、会务、督察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全方位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园区各项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宣传、统战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人才引进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负责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项目的洽谈、选址、签约工作;负责合同资金到位的落实;负责组织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封闭运行、扎口管理工作,对企业实施“一站式”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园区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商务活动;负责汇总上报园区各类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准确的提供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设管理局 对园区进行统一规划、开发、建设;制定园区土地开发、利用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方案的拟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园区范围内公用设施、工业及民用建筑的规划管理;负责进园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为进园企业办理土地和房产手续;负责查处违章建筑;负责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负责进园企业水、电、气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做好电力增容、进排水管道的铺设工作。 (四)财政局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收费和预算外资金与国有资产管理;协调税务和各金融机构的工作,确保财政税收均衡入库;负责编制并实施园区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园区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审计、物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园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根据国家经济政策,管好、用好各项资金;负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三、机构规格 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制级别为正区级,内设机构为正处级。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事业单位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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