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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南政办发〔2013〕58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和《津南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区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工业污染治理 1.实施脱硫和颗粒物治理。2013年底前天津荣程祥矿产有限公司3#200m2钢铁烧结机完成脱硫;2014年底前天津荣程祥矿产有限公司3#200m2钢铁烧结机完成除尘改造。 2.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区内天津汉德威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到2015年底前,完成区内全部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到2016年底前,完成区内其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二)扬尘污染治理 3.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全部严格采取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进行硬化,其它场地全部进行覆盖或绿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建设单位须对暂不开发的空地实施简易绿化等措施。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全部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到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全面落实《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加强道路洗扫,到2015年,城区道路机扫水洗作业率达到70%。全面落实《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实施高栏围挡、喷淋等扬尘综合整治措施。全面落实《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各种煤堆、料堆须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墙。 4.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取缔经营性露天烧烤、马路餐桌,每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5.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6.加大绿化工程。2015年底前,建成区成片裸露地面实现植被全覆盖。加强监管,落实暂时不开发空地的简易绿化要求。 (三)产业结构调整 7.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3年采暖期前,完成天津荣程祥矿产有限公司2台共140万吨钢铁烧结机、大站水泥有限公司1台10万吨水泥粉磨机的淘汰任务。 (四)绿色发展 8.加快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到2017年,完成区内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9.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按年度完成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上述行业的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 (五)燃煤污染控制 11.实施燃煤锅炉改燃或并网。2017年底前按年度计划完成津南区供热办普明里供热站等单位37台燃煤供热锅炉和天津市津南化工二厂等企业22台燃煤工业锅炉的改燃或并网工作(见附件3和附件4)。到2017年,环内部分建成基本无燃煤区。 12.禁止使用高硫煤。煤炭流通企业禁止向用煤单位销售硫份高于0.5%、灰份高于10%的劣质煤,用煤单位禁止使用劣质煤。 13.削减农村原煤散烧,推广乡镇村洁净煤使用。削减农村炊事和采暖用煤,加大罐装液化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2017年底前,区内煤炭经营企业要建立全密闭配煤中心。 14.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提升绿色建筑比例。按年度对具有改造价值的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既有建筑“平改坡”时根据实际需要同步安装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热水器;按年度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加强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促使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大力推广农房太阳能热利用。 (六)严格环境准入 15.严格环境、节能准入。新改扩建项目应使用清洁能源;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6.优化空间布局。2013年底前,完成天津市三勋精密机电制品有限公司的搬迁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天津朝日科贸有限公司、津南区继泰锻造厂、津南公路局沥青混凝土拌合厂关停。推动实施荣钢综合整治。 (七)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17.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督。2015年底前,区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监察执法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18.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步制定实施《津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实施方案。 19.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公开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长赵仲华担任,副指挥长由副区长张伟、吴爱民、葛汝凯担任,成员由区环保局、应急办、政府办、发展改革委、农经委、工业经委、商务委、建委、房管局、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局、卫生局、公路管理局、交警津南支队和各镇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组成。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长效工作机制,组织推动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实施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各成员单位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李得翔兼任,主要负责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综合协调、信息、统计、督查、资料档案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 实行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解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见附件2),实施监督检查并考核。每年年初对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区政府报告,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件:1.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2.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 3.津南区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并网计划表 4.津南区燃煤工业锅炉改燃并网计划表 附件1 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赵仲华 副指挥长:张 伟 吴爱民 葛汝凯 成 员:李 庆 区环保局 邢金连 区应急办 王小军 区政府办 马明扬 区发展改革委 冯国扬 区农经委 孟祥凯 区工业经委 窦双东 区商务委 刘太民 区建委 黄 杰 区房管局 任学湖 区市容园林委 刘树信 区综合执法局 李得翔 区环保局 王国林 区卫生局 李 刚 区公路管理局 李国年 交警津南支队 孙厚东 双港镇 戴士昌 辛庄镇 齐学武 咸水沽镇 曹广仁 双桥河镇 张树生 葛沽镇 陈世忠 八里台镇 马珊珊 北闸口镇 倪正东 小站镇 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清新空气行动总体要求,接受市清新空气工程分指挥部的指导,安排和部署区内清新空气行动目标任务;对全区清新空气行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涉及部门多、实施难度大的工作进行协调,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得翔同志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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