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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14〕30号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洋县汉江流域污
洋政办发〔2014〕30号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洋县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2014年推进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洋县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 2014年推进计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洋县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洋办发〔2014〕2号),根据各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4年推进计划。 以县委、县政府“攻坚突破年”活动为指导,以严守生态红线,加大源头保护为准则,依托规划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探索实施环境污染全防全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逐步改善汉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完成境内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年度目标 (一)完成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县城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四)境内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全面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五)县城噪声功能区全面达标,区域环境噪声低于58分贝,主要交通干线噪声低于68分贝。 (六)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七)启动省级文化旅游名镇集中式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沿江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八)农作物秸秆禁烧率达95%,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九)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清洁工程,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十)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达到95%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十一)环境监察、监测和宣教能力国家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得到加强,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四、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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