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空气质量指数 云岩区空气pm2.5实用查询——云岩区空气质量指数
松阳县“五水共治”工作专栏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治水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和开展“五水共治”的战略决策,实现县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打造“田园松阳”战略任务,中国共产党松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全力开展“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田园生态保护工程的若干重要问题,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力开展“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田园生态保护工程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省委、省政府作出以治水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的战略决策,全面开展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主要内容的“五水共治”。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确立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奋斗目标。松阳“八山一水一分田”,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保护田园生态,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快建设生活富裕、家园秀美、人文和谐的田园松阳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了一系列以构筑生态屏障、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家园为重点的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但也要看到,我县生态保护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部分河段水环境不容乐观,农村生活污染、城市内河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的治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全县上下务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五水共治”、保护田园生态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开展“五水共治”、保护田园生态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破釜沉舟的勇气、砸锅卖铁的胆气、敢打必胜的志气,以夜不能寐、食不甘味、只争朝夕的精神,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保护和优化水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田园生态保护水平,推动“田园松阳”建设上新台阶。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围绕建设”田园松阳”战略任务,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出发点,按照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和有污必治、先污先治、轻污重治、未污先防的要求,全力开展“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六大攻坚行动和田园生态保护六大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田园生态安全,为建设生活富裕、家园秀美、人文和谐的田园松阳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3.工作目标。我县全力开展“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田园生态保护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在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水平的基础上,全面保护和恢复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打造天蓝、山绿、水清、田美、村洁的“中国最美田园风光”,努力使松阳的每一条河流可以游泳、每一处空气干净清新、每一块土地清洁安全、每一片山野绿意葱茏。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三年集中攻坚、五年巩固提升”的工作时序,以2014-2016年创建国家生态县、国家卫生县城,2017-2018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环保模范县为重要推力,到2018年,实现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3年削减10%以上,水生态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农田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比例达到95%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5.5%以上,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其中,“五水共治”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治污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县主要河道保清保洁、县城污水主干管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生态产业集聚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 ——防洪水。建成县城及各乡镇所在地重要河段标准堤防,全面消除松古平原及其他重要经济、人口集聚区洪水隐患。 ——排涝水。城区防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重点区域达到20年一遇,实现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道路交通不中断,居民家中不进水。 ——保供水。完成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工作,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集中供水覆盖率达60%以上,实现松古平原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全覆盖。 ——抓节水。节水型设施广泛应用,农田灌渠网络基本形成,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以上,每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00立方米以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化县。 二、围绕“五水共治”工作目标,全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六大攻坚行动,保护和恢复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4.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围绕争创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目标,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的要求,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村庄区位条件、自然村点布局、农民住宅分布,因村制宜,科学选择纳管型、区域型、集中型、联户型、单户型等处理模式,合理选择“厌氧池+人工湿地”、“厌氧池+稳定塘(农田)”、“厌氧池+人工湿地+微动力”等处理技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鼓励引导10户以下的小规模自然村向安置小区、中心村转移集聚。项目建设严格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建设规范、统一项目监理、统一验收标准”,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绩效水平。2014年新启动建设80个村203个点、扩面改造74个村193个点,重点完成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2个建制村、4条美丽乡村示范线39个重点村(节点村)、首批历史文化保护村落一类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5年新启动建设97个村261个点、扩面改造57个村140个点;2016年新启动建设83个村235个点、扩面改造34 个村97个点。到2016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村域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县域农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到2018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治尽治”目标。 (责任领导:周劲松、胡卫亮,牵头单位:农 办) 5.开展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着眼于加快松阳城乡一体化发展、松古平原一城化发展,围绕建设“田园城市、最美县城”目标,统筹实施城市水环境治理四大工程:一是实施松古平原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加快推进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二期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水平。2014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行,到2016年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改造建设城镇污水管网40公里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18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所有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二是实施县城污水收集系统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制定县城污水整治提升方案,规范污水管网布局,有序推进城区污水干管建设,完善县城支路、小区截污纳管工作。2015年完成江滨路、白龙堰、古湖坑等老城区片污水输送收集系统建设;2016年完成长虹路北面工业园区一期、四期污水收集系统建设;2017年完成长虹路污水干管,解决园区二期、三期的污水出路;到2018年实现城区污水主干管网全线贯通,形成比较完善的“雨、污、废”排水体系。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设施建设,科学利用土壤、沟渠、水塘等多种途径消化雨水,减轻城市排水系统压力。三是实施城市内河治理工程。按照城市内河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城区内河和生活污水治理行动,综合整治古湖坑、白龙堰、茅溪坑等城市内河,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到2016年全面完成城市内河治理任务。四是实施松古平原水系连通工程。争取2018年前开工兴建桐溪水库,统筹实施小港源至东坞源引水工程、桐溪至关溪水库引水工程,把松阴溪、竹溪源之水引入南城,桐溪水库之水引入古湖坑等城市内河,实现活水进城、引清净污,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黄德慧,牵头单位:建设局) 6.开展工业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一是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程。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细化环境准入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完善项目联评联审制度,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审批,坚决杜绝新建高能耗、重污染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落后产能淘汰指导目录、《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深入推进不锈钢、合成革、革基布等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坚决关停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对布局不符合城市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实施整治提升或限期搬迁、关闭。到2017年,完成不锈钢熔炼企业整合提升工程和园区一、三期合成革企业整体搬迁工程。深入推进合成革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改造提升,开展水性树脂等绿色生产工艺试点及推广应用,到2018年,30%以上合成革生产线使用水性树脂。全面推进重点污染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8年完成5个重金属污染防治和7个产能过剩的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二是实施企业治理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不锈钢废水处理中心扩容改造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完善清污分流系统,全面实施沿溪企业排放口整治工程,确保工业废水经收集治理后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实现产业集聚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收集。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不锈钢企业酸洗场地标准化整改,建成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油污收集设施,杜绝废水、油污渗漏等环境污染事故;完成合成革行业二甲胺废水、高氨氮废水治理,实现废水稳定达到纳管标准。到2015年,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实现印染、合成革、造纸等行业中水回用率不低于行业标准。加快建设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实行“一企一证一卡”企业排污总量控制新模式,促进企业污染排放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制”转变。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县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刷卡排污全覆盖,建成全县刷卡排污总量控制体系。三是实施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工程。推进区域环境监测监控网络系统建设,构建集监测、监控、监察于一体,覆盖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的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区域环境信访投诉及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提高区域环境污染防治水平。四是实施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工程。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和县城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启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和工业危废处理工程建设。到 2018年,全县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责任领导:毛胜法,牵头单位:环保局) 7.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一是大力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4年起每年至少建设3个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积极推行农林产业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控害增效施药技术,实行有机肥应用补贴政策,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滴灌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2014年起每年至少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0万亩次。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地区域的高效笋竹林开发规模,逐步淘汰吊瓜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大力推广运用农林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模式,到2016年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8万亩。全面推行限用农药实名销售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禁止销售和使用低浓度除草剂,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使用各类除草剂,从2014年起,每年5月份定期发布禁止使用、限制使用、推荐使用农药目录。大力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高活性农药,每年收集推广农药生物防治土药方不少于2个。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工作,力争在2016年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回收处理体系,完成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9万亩。二是大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实行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新建养殖场项目严格实行总量替代制。加强养殖密集区的污染防治,开展规模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引导散养农户向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集中,推行养殖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加强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推广农牧结合、沼气化资源循环利用等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模式。到2015年,完成非禁养区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到2018年,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三是大力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科学发展河库洁水保水渔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稻鱼共生、稻鱼轮作等生态养殖。定期开展松阴溪及小港等水域鱼苗增殖放流和土著鱼类资源增殖与养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网箱养殖,全面开展渔业养殖园区和特种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污染治理,大力推广配方饲料养殖,坚决整治投喂猪粪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方式。加强河库、河塘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监管。从2014年起县管水库停止再次发包养鱼。 (责任领导:胡卫亮、黄德慧,牵头单位:农业局) 8.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攻坚行动。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标志和警示牌,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及垦造耕地项目,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种植、养殖等活动。全面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改造及日常维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水质标准要求、不满足保障供水安全的,重新确定水源地。积极引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山区农民异地转移。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集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收集处理,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2014年9月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完成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加快县6万吨/日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到2015年建成备用饮用水源地庄门源水库。到2018年,实现松古平原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全覆盖,全县集中供水覆盖率达60%以上,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桥梁交通标志和防护措施,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 (责任领导:毛胜法,牵头单位:环保局) 9.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一是全面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松阴溪干堤加固工程建设,开展山区小流域治理,建设象溪、玉岩镇堤防工程,全面提升区域防洪保障能力。采取岸坡整治、生态护坡、河道疏浚、水系连通等措施,推进松阴溪主要支流及其他重要通村河道治理,统筹实施“百村绕水”工程。加强水库、山塘的隐患排查和除险加固工作。到2015年,建成松阴溪松古平原段防洪闭合圈,县城及各乡镇所在地达到防洪标准;到2016年,全县80%以上中心村达到防洪标准,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100公里以上,到2018年达到150公里以上。二是全面推进河道生态保护修复。以建设“会呼吸”的河道为目标,全面实施松阴溪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新建或改造生态堤防,实施河岸及滨水绿化、渔业增殖放流、引种水生植物、营造水景观、发掘水文化等综合整治措施,改善水域生物群落,保护和重建河漫滩、河心洲等人工湿地,全面恢复松阴溪河道水生态,提升松阴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品质。到2016年,建成松阴溪水上生态绿廊25公里,建成1个集游览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城市湿地公园。加强小港流域生态保护,划定红、黄两线,禁止红线范围内一切可能产生污水或破坏水环境的新建生产建设项目,严格限制黄线内新建生产建设项目。三是全面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河道、池塘、沟渠的保洁任务。健全河道保洁、河道采砂、水域占用和渔业管理等涉水涉河管理机制,全面禁止炸毒电鱼行为,定期开展河道水葫芦专项清理整治,全面整治河道两侧直排厕所,禁止河道、湖库管理范围内采砂、采石、挖沙等活动。到2014年底,全县河道及大中型水库基本实现保洁全覆盖;到2015年全面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四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管理,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化县创建活动,构建高效的水利用体系。加强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普及工作,推进雨水收集回用和中水回用系统建设。以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改造,到2016年,完成松古平原田间渠改造250公里,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到2018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以上。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推广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禁止扩建、新建不符合本地区水资源条件的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到2018年,每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00立方米以内。 (责任领导:黄德慧,牵头单位:水利局) 三、全面实施田园生态保护六大工程,打造天蓝、山绿、水清、田美、村洁的“中国最美田园风光” 10.实施绿色城镇工程。围绕“田园城市、最美县城”目标,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建设、园林建设、景观保护等制度,实施三大绿色创建工程:一是实施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提升工程。实施“城市公园绿地五年建设提升计划”,构建“一轴两带双环六园”城市绿地系统。有序推进重要街区绿化景观改造,强化新建街区对景透绿添彩设计,避免夹道建设,实施“植树造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添绿缀彩”工程,开展单位绿化、小区绿化、庭院绿化、墙体绿化、窗台绿化、屋顶绿化、水体绿化、停车场绿化,构建“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城市景观。到2016年,完成独山公园、西屏山公园景观提升工程,龙湖公园游步道、停车场建设,新华路电影院绿化景观工程和东、北入城口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基本形成“山、水、田、林、城”有机融合的城市风貌;到2018年,完成云岩山公园二期工程和其他专类公园、街头绿地景观提升,启动建设城北公园,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二是实施城市周边山体林相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城市周边山体林相改造,提高林分质量,营造立体绿化、生态绿地、城市片林和环城林带,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到2018年,基本完成独山、云岩山、吴家山、延庆寺、松阴溪沿岸等城市周边山体林相改造工作。三是实施城市绿色创建工程。推进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每年创建和评选一批“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小区、绿色楼房、绿色家庭、绿色饭店”。开展公民节能、绿色出行、家庭环保等活动,提倡和引导全社会不用纸杯等一次性消耗品,构建低碳经济、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格局。到2016年,全面完成“四城联创”工作;到2018年,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文明县、省示范文明县城。 (责任领导:黄德慧、胡卫亮,牵头单位:建设局) 11.实施洁净乡村工程。围绕创建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目标,把洁净乡村作为我县“田园乡村”创建的前置工程、基础工程,建立“洁净家庭、洁净村庄、洁净乡镇(街道)、洁净县”四级创建推进机制,全域开展洁净乡村创建工作。一是深化“五边四化”工程。以破解“五边”区域综合整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有效整合“美丽乡村示范线”创建、“三改一拆”行动,全面推进城边、村边、路边、岸边、景边的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到2016年,使“五边”区域成为山清水秀的生态走廊、村容秀美的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二是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完善“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推行“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处置模式,加强农村垃圾收集房、垃圾中转房(站)和垃圾清运车等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美丽乡村示范线建设重点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引进和培育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到2014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制村全覆盖,洁净乡镇街道创建率达到100%。实施松古平原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清运工程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松古平原垃圾收集一体化一期工程建设。到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到2018年底,洁净家庭示范户达到15000户,洁净家庭创建率达到95%,洁净村庄创建率达到100%。三是完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健全“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包干”的农村常态化保洁制度,探索农村保洁员乡镇街道“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和垃圾清运市场化机制,建立实施门前屋后及家庭环境卫生示范岗制度,2014年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到2016年,全县田园乡村创建率达50%以上,到2018年达到70%。 (责任领导:周劲松、胡卫亮,牵头单位:农 办) 12.实施清洁空气工程。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开展合成革行业废气污染治理改造提升,重点完善二甲胺、二甲基甲酰胺(DMF)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2014年底前实现排气筒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加大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力度,2014年启动试点工程,2016年前完成90%以上不锈钢企业酸雾治理,切实减少无组织酸雾排放。加快推进“煤改气”工程,到2018年完成80%以上不锈钢企业炉窑改造,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全面实施化工、摩擦材料、橡胶制品等行业重点企业废气整治,引导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到2016年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开展不锈钢抛光、机械加工等行业整治,规范粉尘收集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厂界粉尘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工业锅炉、窑炉烟气污染,鼓励4吨/时(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煤气化、水煤浆等其他洁净燃烧技术改造。开展创建“烟尘控制区”工作,全面清理、取缔烟控区内燃煤锅炉及炉窑,到2015年新增“烟尘控制区”面积4.7平方公里以上。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到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机动车管理,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监管体系,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建设以雾霾、负氧离子、花粉、酸雨、紫外线及城市热岛效应为重点的城市人居环境气象监测服务系统。全面开展负氧离子、雾霾、PM2.5监测,加强气象环境预警体系和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到2018年,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00天以上。 (责任领导:毛胜法,牵头单位:环保局) 13.实施森林松阳工程。坚持“绿化就是文化、造林就是造福”理念,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加强公路、江河两侧、水库周围,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公益林建设,推进阔叶林发展工程,提升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加强烂浆湖、烂田岘等湿地保护利用,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加大中华秋沙鸭、长序榆、景宁木兰等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为目标,全方位开展绿化造林和森林抚育工作,全面治理青山白化和荒山荒地,实现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和森林固碳能力“三增长”。到2016年完成绿化造林面积1.5万亩,森林抚育面积3万亩;到2018年再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万亩,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以构筑“山上森林为面、三沿景观林为线、城镇村庄绿化为点”的大森林格局为目标,全面加强平原绿化工作,实施松古平原“添彩增绿”工程,加大三沿地区和主要道路沿线、省道国道、入城口、工业园区周边的绿化彩化力度。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提倡种植枫香、乌桕、香樟、柿树等乡土花木,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平原农田防护林的森林村庄格局。到2016年,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公路、河流两侧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到2018年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施生态茶园樱花套种工程,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茶园景观林带,到2016年建设套种樱花示范茶园4500亩以上。 (责任领导:胡卫亮,牵头单位:林业局) 14.实施农田保护工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尽可能不占或少占基本农田,非农建设一律不占用基本农田。全面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行保护责任与资金补偿相挂钩,调动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生态有优化,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保有量稳定在21.6万亩以上。全面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到2015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8万亩。全面加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作,以地力培育为重点,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等项目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到2018年全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规模达到8万亩。规划设立田园风光保护区,发展休闲养生观光农业,推进乡野公园建设,实施传统农耕经济保护区和农耕文化展示区项目,不断优化田园生态景观。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耕地污染的治理与修复,从严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对土壤的污染,从源头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领导:黄德慧,牵头单位:国土局) 15.实施水土保养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科学编制水土保持规划,严格限制或禁止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涵养林建设和河道、湖滨、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到2018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推进废弃矿山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全面开展靖居源、石仓源、玉岩源、枫坪溪、安民溪等重要山区小流域及人口集聚区域的山洪沟整治,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区域人口的异地搬迁安置,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种气象及山洪地质等次生灾害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18年完成山洪沟整治15公里,基本消除山洪灾害点。大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综合监测网。实施水文及山洪灾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工程,加密并优化水文、雨量站网,2014年建成小港水文站,到2018年建成2公里格距加密多要素城市自动气象站,全县自动雨量监测站密度达到每20平方公里1个以上。推进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成功率。积极整合气象、地质以及山洪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到2016年建成较为完整的“三网合一”防洪减灾体系。 (责任领导:黄德慧,牵头单位:水利局)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五水共治”目标任务和田园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完成 16.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和推进田园生态保护工程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力开展“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田园生态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田园生态保护工程负总责,要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抓紧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级人大、政协要强化“一线”意识、“一线”站位,全力支持、参与和监督做好“五水共治”和田园生态保护工作。纪委、宣传、公安、集聚区管委会、农办、发改、经济商务、科技、财政、国土、环保、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市场监管、旅游、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五水共治”和田园生态保护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全覆盖河长体系,严格落实“一张水系图、一本任务书、一个时间表、一份报告书”河道管理制度。每位河长对所负责的河道治理目标作出公开承诺,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开始实施“河长制”考核工作。将每年3月1日定为“全民清洁日”,党员干部带头集中开展全民清洁行动。 17.强化要素保障。把“五水共治”和保护田园生态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设立“五水共治”和田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特扶项目、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等各类项目资金,优先向“五水共治”和田园生态保护工程配置。进一步削减“三公经费”省下的钱原则上全额用于治水。财政、发改要尽快制定出台“五水共治”和田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立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等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补助。探索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产业化、市场化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田园生态保护工程。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积极培育一批环保特色产业基地,构建环保产业体系,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提供支撑。 18.严格环境监管。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监测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健全严格高效的环境监管体系和执法网络。建立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深化环保、公安、水利、农业、国土、建设等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经济处罚、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限期治理、行政约谈等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打击污染直排、偷排漏排、违章搭建、私自占用河道、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对没有达到纳管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治;对没有达标、直接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偷排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加强基层环境执法监管和监测力量建设,设立乡镇街道兼职环保员和水务员,充分发挥农村水管会、保洁员、水务员的作用,构建县乡村三级环境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环境监控能力,推进污染源在线设施强制检定和数据超标依法处罚工作。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管理水平,90%以上的省控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开展高清视频河道监控系统建设,利用地表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切实加强河道水质监控。 19.完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和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制度,促进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鼓励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水价,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企业实行政策优惠。建立问责和奖惩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全面落实交接断面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五水共治”和田园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出台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建设时序和年度目标,分阶段、有重点、有质量地推进“五水共治”和田园生态保护工程。把田园生态保护工程特别是“五水共治”纳入各乡镇街道、部门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评价体系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必讲内容,把各级干部在“五水共治”和保护田园生态中的表现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县领导和县直机关部门联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制度,每位县领导和每个部门至少联系负责一个村污水治理工作,每个部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到联系村担任“治水第一书记”,工作绩效与联系部门及干部本人年度考核挂钩。 20.培育治水文化。坚持文化治水理念,发掘整理古代水利事迹,保护恢复古代水利遗迹,培育发展松阳治水文化,充分运用蕴藏文化内涵的自然山石来点缀河道,把农耕文化、建筑文化、茶文化等融入河道建设。大力弘扬人水和谐共处,培育“亲水、爱水、护水”的观念,广泛开展声势浩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排污企业法人代表向社会公开环保治理承诺机制和排污行为通报制度,加大环境违法曝光力度和“12369”环保举报奖励力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广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五水共治”和田园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3.工业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5.饮用水水源保护攻坚行动方案 6.河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7.绿色城镇工程实施方案 8.洁净乡村工程实施方案 9.清洁空气工程实施方案 10.森林松阳工程实施方案 11.农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12.水土保养工程实施方案 中共松阳县委 2014年2月8日
附件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加快建设生活富裕、家园秀美、人文和谐的“田园松阳”奠定坚实基础。 ——到2016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制村覆盖率达90%以上,村域农户受益率达80%以上,县域农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226个村699个点、扩面改造156个村430个点、受益农户70801户。 ——到2018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治尽治”目标。 二、行动内容 2014年,重点完成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2个建制村、乡镇水源点、水系源头村、4条美丽乡村示范线39个重点村(节点村)、首批历史文化保护村落一类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要包括12个村16个点的纳管型污水处理项目、17个村27个点的区域型污水处理项目、135个村304个点的集中型污水处理项目、26个村31个点联户型污水处理项目和15个村18个点的单户型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 2015年,重点完成中心村、美丽乡村示范线涉及区域的建制村、旧村改造面达50%以上的建制村、农家乐专业村和江北片纳管处理建制村等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主要包括11个村16个点纳管型污水处理项目、142个村318个点集中型污水处理项目、29个村42个点联户型污水处理项目和13个村25个点单户型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 2016年,重点完成江南片纳管处理建制村等的生态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主要包括7个村17个点纳管型污水处理项目、4个村8个点区域型污水处理项目、103个村239个点集中型污水处理项目、32个村44个点联户型污水处理项目和15个村24个点单户型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 2017—2018年,全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巩固提升三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治理成果,确保治污系统运行稳定、高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治尽治”目标。 三、工作机制 1.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建设规划、统一项目监理、统一验收标准”。即在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指导下,统一组织开展项目设计,逐个村点编制项目详细设计方案;项目设计、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施设备采购等分片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各片区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商等,由县治理办分片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户用设施改造、管网建设、主体处理设施建设等由相关职能单位制定统一建设规范的技术标准、施工流程和问题处理程序;项目监理统一由由县治理办牵头,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各片区的专业监理单位,对各片区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管理;验收标准按照《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验收办法》,经施工单位预验、乡镇街道初验后,统一由县治理办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竣工综合验收。 2.建立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多方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争取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县专项资金扶持。强化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县财政统筹安排不少于6000万元专项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优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列入新一轮特扶项目,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无特定指向的结对帮扶资金在征得原单位同意后原则上全额用于污水治理项目,移民后续扶持资金原则上用于移民村污水治理项目;整合旧村改造示范村、“811”生态文明工程、加快山区经济发展以及农村沼气、农村卫生改厕等项目资金重点向污水治理项目倾斜。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户的积极性,鼓励通过投资投工投劳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企业或个人捐资达到一定额度的,可以冠名或立功德碑予以表彰,其中捐资额达30万元以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表彰,50万元以上的由县人民政府表彰。建立绩效评价与资金扶持相挂钩制度。项目资金投入原则上村级自筹配套30%,县财政以奖代补7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的系数分别为1、0.9、0.8,不合格的暂停资金拨付。对评价结果合格以上的,由县财政另行安排资金对乡镇(街道)、村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3.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保障。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机制,按照“污水进、清水出,湿地植物长势好”和“污水净化、环境美化、村庄绿化”治理目标,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治污设施建成后,由村民委员会接管整套治污设施的产权,负责做好治污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制定落实村级维护管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考核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方式,采取服务外包或组建农村污水处理系统专业养护公司等方式,开展专业化运营维护服务工作,确保日常管理工作到位。环保部门要加强运行、维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定期对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系统运行稳定高效。制定《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县财政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建制村,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
附件2 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县中心城区河道为重点,兼顾主要支流河道,通过五年努力,实现松古平原污水基本集中处理,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水环境显著改善,县城主要河道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形成“水系畅通、水清岸绿、景观和谐、人水相亲”的城市水环境。 ——到2016年底,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4.5万吨,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70%;建成老城区片污水输送系统,解决工业园区一至四期污水出路问题;全面完成内河整治工程,内河水质达到景观用水要求,城区水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到2018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80%,所有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县城污水收集系统全面提升,形成较为完善的“雨、污、废”排水体系;统筹实施城市引水工程,使松古平原水系贯通,城市水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二、行动内容 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从2014年1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结束,分5年逐步实施: 2014年重点工作:开展水环境治理规划研究,做好方案编制;启动县城污水收集系统提升工作,实施老城区片污水输送系统建设;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式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2.5万吨;推进松古平原供水污水一体化管道工程二期,加快解决古市镇、新兴镇等沿途乡镇及赤寿生态工业区块、古市工业功能区块等工业区块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改善白龙堰、古湖坑河道景观,恢复校园及其周边水环境。主要项目包括: 1.地下管线现状调查。对城市地下综合管线包括给水、排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电力、电信、燃气、路灯电缆、交通信号电缆、公安天网线缆、人防、热力等地下管线及综合管沟实施普查,绘制1:500地下综合管线图及成果表,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 2.城市排涝专项规划。完成城市排涝专项规划编制,并制定城市排涝近期实施方案; 3.松阳县老城区污水整治管道工程。主要实施老城区包括江滨路、白龙堰、古湖坑污水管道整治,分步实施白龙堰周边区块截污纳管工作; 4.松古平原供水一体化管道工程二期。新建十五里、赤寿生态工业区块给水加压泵站各1座,扩建东市泵站至1.35万吨/日,新建给水管道22.1公里。新建十五里污水提升泵站1座,污水管道12.9公里; 5.内河整治项目。完善白龙堰景观设计方案,实施河道淤泥垃圾清理,完成古湖坑城南小学段景观改造,结合水利建设推进松阳一中至过境公路段景观改造工作; 6.南城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建设屏安路雨水、污水主干管系统,并重点建设城南保障房周边小区排污管道。 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老城区片污水输送系统建设,实施工业园区一期、四期污水管道建设,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完成松古平原供水污水一体化管道工程二期建设,实现松古平原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改善青龙堰、茅溪坑河道景观。主要项目包括: 1.松阳县老城区污水整治管道工程。继续推进并完成老城区包括江滨路、白龙堰、古湖坑污水管道整治,完成白龙堰周边区块截污纳管工作;实施长虹路(新华路至太平坊路段)污水干管建设,完善老城区片各主要道路包括新华路、太平坊路、要津路的污水管道建设。 2.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 3.松古平原供水污水一体化管道工程二期。完成十五里、赤寿生态工业区块给水加压泵站及十五里污水提升泵站建设,扩建东市泵站至1.35万吨/日,建成给水管道22.1公里、污水管道12.9公里。 4.内河整治项目。结合航船头湿地建设对青龙堰源头景观实施改造,完成茅溪坑白露岭路至大马公路段景观改造。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工业园区一期、四期污水管道建设,实施工业园区二期、三期污水管道建设;污水处理扩容扩面,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日处理能力达4.5万吨,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70%;全面完成内河整治工作任务。主要项目包括: 1.松阳县老城区污水整治管道工程。完成长虹路(新华路至太平坊路段)污水干管及老城区片各主要道路的污水管道建设,实施长虹路(工业园区三期至新华路段)污水干管建设。 2.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完成2万吨/日污水处理规模。 3.内河整治项目。全面完成白龙堰、古湖坑、茅溪坑等内河整治工作。 2017—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工业园区二期、三期污水管道建设,完善县城支路、小区的截污纳管,全面实现县城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开展水域保护工作,建设引水工程,将松阴溪、竹溪源水引入南城,结合迎宾大道建设,设置南城生态休闲绿廊等水景观。主要项目包括: 1.松阳县老城区污水整治管道工程。完成长虹路(工业园区三期至新华路段)污水干管建设,分批完善县城支路、小区的截污纳管工作。 2.迎宾大道景观改造工程。增设环城南路污水管道系统,在东侧、北侧绿带中设置5-7米宽的人工河道,引入竹溪源水流,打造原生态流水景观。 三、工作机制 1.狠抓项目落实。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实施责任领导小组,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切实搞好辖区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强化要素保障。西屏、望松、水南街道和县城各社区协助做好项目建设政策处理工作,财政部门协调落实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各相关职能单位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补助、奖励资金。 3.完善推进机制。县环保、农业、发改、水利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大污染源监督查处力度,科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统筹并优先安排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开展河道清淤等内河整治工作,加强水环境治理相关技术指导。同时,结合“五边四化”、“双清”、“三改一拆”行动,统筹安排,确保水环境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质性成效。
附件3 工业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工业污水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彻底解决工业水污染防治技术与设施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滞后,区域水污染严重等突出环境问题。 ——到2016年,全面完成合成革、印染、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水污染整治,突出水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到2018年,全面完成各行业水污染整治任务,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10%以上。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达95%以上,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达标率达100%。 二、行动内容 2014年,重点开展敏感区域、重点行业废水整治,主要项目包括合成革废水污染整治提升工程、不锈钢酸洗废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不锈钢污泥中温还原无害化处置工程、江南区块污泥堆场规范化建设工程以及茅溪坑下游农田灌溉引水工程等,切实解决突出水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内容如下: 1.完成沿河企业排放口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建设及改造,排污口采取拆除、封堵、截污改道等措施进行治理;建成茅溪坑下游引水灌溉工程,确保区域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2.实施合成革、不锈钢等重点行业废水污染整治提升工程,完成王村区块3家合成革企业二甲胺废水、高氨氮废水深度治理,采用盐化膜处理等先进工艺实现废水稳定达到纳管标准;完成所有不锈钢企业酸洗场地标准化整改,并建成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油污收集设施。 3.实施产业集聚区生产废水及配套截污管网修建工程,确保工业废水经收集治理后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4.规范江南区块污泥堆场标准化建设,配套建设防雨防渗防漏等设施;建成不锈钢污泥中温还原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程并投入使用。 5.完善产业集聚区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2015年,重点开展主要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完善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新星不锈钢生产废水处理中心扩容提升改造工程,产业集聚区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四大行业整治工程以及不锈钢企业中水回用项目等。整治内容如下: 1.全面完成印染、化工等四大行业污染整治,印染、造纸等企业建成中水回用设施,回用水率不低于行业标准。 2.建设废水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实现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刷卡排污全覆盖。 3.完成新星不锈钢废水处理中心扩容改造工程建设,处理能力提升至3200吨/日,并配套建成中水回用等设施。 4.实施产业集聚区二期、三期企业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对现有收集管网进行改造和疏通,确保全部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 5.完善交界断面及重要敏感水域自动监测系统。 2016年,重点开展其它污染行业整治。全面整治链条、铝拉丝等表面处理、塑料废品回收加工等,坚决查处无证、未批先建又无污染防治设施的加工点。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垃圾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80吨,氨氮10吨以上。配套完善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土壤采样监测,并建成土壤样品保存库。 2017年,重点开展污染企业整合搬迁和工业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完成产业集聚区内隆华、强达、申泰等不锈钢熔炼企业重组并搬迁入赤寿生态工业区块,完成浙江新尚潮合成革有限公司和浙江宇康合成革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整体搬迁进入赤寿生态工业区块。建成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场及配套设施,确保危险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2018年,重点开展合成革水性树脂应用以及环境预警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推进合成革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改造提升,加大政策引导,积极开展水性树脂等合成革绿色生产工艺试点及应用推广,完成30%以上合成革生产线使用水性树脂,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全面建成区域环境监测监控网络系统,建立覆盖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的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区域环境信访投诉及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等。 三、工作机制 1.加强资金政策保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工业水污染整治。五年工业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总投资3.747亿元,其中环保基础设施建设1.465亿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投入2.282亿元(含整合搬迁项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投入以自筹为主,政府予以一定比例奖励或补助。具体的筹资方案为:(1)企业自筹1.632亿元。(2)财政支出1.615亿元。县财政五年总体统筹安排不少于1.465亿元资金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并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用于企业治污奖励或补助。通过采取“以奖代补”、“重点扶持”等方式,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和积极配合关停、搬迁整合的企业,予以适当的奖励补助,具体奖励补助方案另行制定。(3)整合项目资金0.5亿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通过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重点整合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811”生态文明行动专项资金、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及重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等,统筹用于工业污水治理。切实强化财力保障,在工业污水治理中做到资金“优先安排”、“优先拨付”和“优先配套”,确保各整治工程按计划要求实施到位。 2.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行政问责。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业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从重处罚,限期完成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将工业污水治理工作纳入生态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核、督查体系。定期对深化工业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情况进行考核。没有完成治理任务,或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广泛开展工业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众知晓服务,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污染整治行动,自觉践行符合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
附件4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畜禽生态养殖提升、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种植业肥药减量和水产生态养殖三大工程为抓手,推进养殖污染全面治理,化肥农药逐步减量,形成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全程清洁、环境持续优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到2015年,完成非禁养区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 ——到2018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完成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9万亩,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到9万亩,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达到60%以上。 二、行动内容 (一)畜禽生态养殖提升 1.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实行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2.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推进禁限养区养殖场关停拆除。2014、2015年分别关停拆除禁养区内污染严重及需重点整治的生猪养殖场50家,到2016年关停拆除限养区内实施排泄物治理无望的生猪养殖场。 3.开展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督促指导建立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沼气池、沼液池、干粪堆积池“两分离、三配套”设施。2014年完成非禁养区存栏5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建设20家,2015年全面完成。 4.对已实施811污染整治的养殖场进行设施修复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再提升。2014、2015年完成已开展811治理的规模养殖场设施修复以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再提升各10家,2016年全面完成。 (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猪—沼—农作物等农牧结合和林下养殖模式,通过“就地、异地”消纳模式实现沼液沼渣“上山下田”。2014—2016年,每年重点开展3个以上农业生态循环项目,完成养殖场配套消纳地肥水同灌、喷滴灌设施建设500亩以上。 2.鼓励、扶持养殖主体开展初级集粪处理中心建设,并加强与有机肥加工企业的有效对接,通过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建立畜禽粪便回收长效机制。2014年建设完成年处理鲜猪粪24万吨的有机肥加工厂1家。 3.建设联户沼气工程,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有机生活垃圾,通过沼气厌氧发酵推行村集中供气模式。2014—2016年,每年重点开展1个联户沼气集中供气村建设,实现集中供气100户以上。 4.提高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水平,防止出现乱丢弃病死猪现象,对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猪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种植业肥药减量 1.推行测土配方施肥,鼓励绿肥套种或轮作提高土壤有机质。改进茶园施肥等技术,实行有机肥应用补贴政策,推广商品有机肥、作物专用肥、缓释肥和农家肥。2014—2016年每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60万亩次;2014年完成推广商品有机肥3000吨,2015年3500吨,2016年4000吨;2014年完成绿肥种植3万亩,2015年3.5万亩,2016年4万亩。 2.推广减量控害增效施药技术,开展农林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培育统防统治、代防代治的新型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高效植保器械,收集民间土农药配方并加以推广,每年收集、推广农药生物防治土药方不少于2个。2014年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推广7万亩,2015年7.5万亩,2016年8万亩。 3.鼓励、扶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2014—2016年,每年新增“三品”认证6个以上,认证面积1000亩以上。 4.每年5月份前发布禁止使用、限制使用、推荐使用农药目录,全面推行限用农药实名销售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禁止销售和使用低浓度除草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使用各类除草剂。 5.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总结推广新兴镇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工作,力争在2016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完成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9万亩。 (四)水产生态养殖 1.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科学发展河库洁水保水渔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稻鱼共生、稻鱼轮作等生态养殖。 2.开展松阴溪及小港流域等水域鱼苗增殖放流,开展土著鱼类资源增殖与保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2014年完成松阴溪及小港流域等水域鱼苗增殖放流 400万尾,2015年500万尾,2016年600万尾;2014年山塘水库推广合理密度放养、配合饲料投喂模式500亩,2015年700亩,2016年800亩。 3.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网箱养殖,开展渔业养殖园区和特种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污染治理,推广配方饲料养殖,整治投喂猪粪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方式。 4.加强河库、河塘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炸毒电鱼行为。 三、工作机制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养殖场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实;农业局负责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落实,做好新建养殖场的审核工作;环保局负责畜禽养殖排污总量测算和控制、养殖环境污染的执法工作,做好新建养殖场的审核工作;国土局负责搬迁或新建养殖场的用地审核;“三改一拆”办公室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养殖场整治工作;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整合、筹措、拨付工作。 2.整合项目,加大投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扶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不同渠道、不同类型的项目整合力度,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3.深入宣传,全民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知识、常识的普及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自觉维护工作成果,坚决制止、纠正加重农业面源污染的行为,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4.加强督查,明确考核。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生猪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给予安排适当工作经费。
附件5 饮用水水源保护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治理为重点,逐步规范水源地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良好,水源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到2016年,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城市备用水源,保障应急供水能力;完成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东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到2018年,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行动内容 2014年,重点实施东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完成东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主要项目包括: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新兴镇赤岩村,叶村乡横坑、膳垄、斗米岙、岱头、南岱,竹源乡周岭根、黄上、黄下、潘坑、燕庄村,斋坛乡吊坛村等1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完善新兴镇赤岩村,叶村乡横坑、膳垄、斗米岙、岱头、南岱,竹源乡周岭根、黄上、黄下、潘坑、燕庄村,斋坛乡吊坛村等1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保持农村环境干净整洁。 3.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在东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个乡镇12个行政村建立12个回收点,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 4.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平台建设与水源地环境评估。建成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东坞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维护工作。每月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水质人工监测,每季开展33项优选特定项目监测,每年开展水源地环境评估工作,每两年开展109项水质全分析。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打击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炸毒电鱼等污染或影响水源水质的行为;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垦造耕地项目。 5.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的卫生检测工作,完成饮用水卫生检测目标。做好县城供水水厂饮用水卫生检测工作,每月发布检测数据。 2015年,重点完成庄门源水库建设、东坞水库茶叶基地排水渠道改造;完成玉岩镇洋坑村、支木村,赤寿乡黄山头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主要项目包括: 1.庄门源水库建设工程。新建小型水库1座,总库容343万立方米,新增年供水能力432万立方米,应急备用水量40万立方米,有效提高应急供水能力。 2.东坞水库茶叶基地排水渠改造工程。完成东坞水库茶叶基地排水渠改造,防止化肥、农药经雨水流入库区。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玉岩镇洋坑村、支木村,赤寿乡黄山头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 4.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工作。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工作,设立设置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标志和警示牌。 2016年,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及上游河道保洁工作;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将不符合国家有关水质标准要求,且不满足保障供水安全的,重新确定水源地;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30%以上。主要项目包括: 1.饮用水水源上游河道保洁。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上游河道保洁管理长效机制。 2.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在东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1000亩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2017年,重点完成东坞水库、六都水库、庄门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林相改造。明确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设置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标志和警示牌,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桥梁交通标志和防护措施。 1.林相改造工程。完成东坞水库、庄门源水库、六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林相改造工程。 2.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防护与隔离设施建设,设置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标志和警示牌。 3.水生态修复工程。在东坞水库、庄门源水库、六都水库,利用水生植物、鱼类开展水生态修复,提升水质自净能力。 2018年,重点实施农民异地转移工程,鼓励和引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内的村庄实施整体搬迁。加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开展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林相改造工程。主要项目包括: 1.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加快推进东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民异地转移工作,建立饮用水水源移民安置点。 2.林相改造工程。完成除东坞水库、庄门源水库、六都水库以外的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林相改造工程。 四、工作机制 1.强化资金保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投入机制,设立饮用水水源专项基金,每年县财政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有效整合各部门的项目资金,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2.强化预警监测。建立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应急事故。各乡镇(街道)应当组织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报告。 3.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应当设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上游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生态种养模式,减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保证本辖区内水源保护区水质符合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执法检查工作,强化保护区周边及上游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重点污染源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保持环保投诉热线“12369”畅通,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强化水源地管理。 4.强化法制宣传。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爱护珍惜水资源,关心重视饮水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6 河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生态河道为目标,实现“一降两升一达标”,即工农业用水总量显著下降;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区域河道水生态环境显著提升;建成松古平原及其他重要人口、经济集聚区标准堤防,全面消除洪水隐患。 ——到2016年,建成松阴溪松古平原段防洪闭合圈;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100公里;全县水库山塘病险隐患基本消除,河道及中型水库保洁实现全覆盖,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 ——到2018年,基本建成松古平原外重要人口、经济集聚区标准堤防;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150公里;开工建设黄南、桐溪、新处等中小型水库;启动小港引水、桐溪引水等水系连通工程,完成松阴溪及其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以上。 二、行动内容 2014年,重点开展松阴溪及其主要支流治理和田间渠道节水改造。完成松阴溪治理7.5公里,农村河道整治30公里,渠道改造80公里。主要项目包括: 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开工建设松阴溪叶村段、大石至狮子口段(含象溪镇防洪堤1公里),竹溪源段和小港大东坝段,续建并完工松阴溪延庆段、纪家至石门段。 2.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开工建设新兴项目区、西屏项目区、望松项目区、斋坛项目区,续建并完工赤寿项目区、樟溪项目区。 3.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开工建设赤寿项目区、樟溪项目区、斋坛项目区、新兴项目区、叶村项目区、水南项目区、西屏项目区,其中赤寿项目区、樟溪项目区、斋坛项目区、新兴项目区年内完工。 4.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有序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山塘隐患排查并实施除险加固,开工建设谢村水库和关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整治山塘27座。 2015年,重点开展区域河道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启动松阴溪生态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道及中型水库保洁,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完成松阴溪生态滩建设,松阴溪治理7.5公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30公里;渠道改造85公里;建成庄门源水库。主要项目包括: 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续建并完工松阴溪叶村段、大石至狮子口段(含象溪镇防洪堤1公里)、竹溪源段和小港大东坝段等项目,建成松阴溪松古平原段防洪闭合圈,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2.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开工建设古市项目区、水南项目区、叶村项目区,续建并完工新兴项目区、西屏项目区、斋坛项目区、望松项目区。 3.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开工建设古市项目区、望松项目区,续建并完工叶村项目区、水南项目区、西屏项目区。 4.松阴溪生态滩工程。完成3.7公顷河中岛绿化改造,园林道路、观鸟阁、廊桥等建设,使之成为沿河居民群众游憩、休闲、运动、亲水的主空间。 5.庄门源水库工程。完成大坝、溢洪道、隧洞及电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6.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工建设洞阳观水库、陈塘垄水库、东坑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续建并完工谢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整治山塘15座。 2016年,重点开展区域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开源、引调、节流”并举,全面提升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开工建设黄南水库,启动桐溪、新处水库及配套引调水工程项目前期;完成农村河道治理40公里;完成田间渠道改造85公里。主要项目包括: 1.黄南水库工程。完成政策处理及征地手续,并开工建设拦水坝,同步实施小港引水工程。 2.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续建并完工古市项目区、水南项目区、叶村项目区,全面完成松古平原松阴溪主要支流综合整治任务,城乡水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3.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续建并完工古市项目区、望松项目区,全面完成三年总建设任务。 4.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整治山塘16座。 5.松阴溪绿道工程。改造松阴溪堤顶路面及绿化,配套安全、服务等设施,建成环松阴溪60公里绿道系统,并与大木山骑行茶园等自行车游乐项目实现对接。 2017-2018年,重点开展山区河道防洪达标,区域水环境质量及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完成农村河道治理60公里,建成松古平原外重要人口、经济集聚区标准堤防;整治山塘32座;继续推进松阴溪水生态修复和保护,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水生态环境,完成松阴溪干流修复60公里,建成环境优美、生物多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松阴溪绿色生态长廊;续建黄南水库及小港引水工程,开工建设桐溪水库、新处水库和江南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二期工程。到2020年全面完工黄南水库、桐溪水库、新处水库及配套引调水工程,建成区域统筹综合配置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三、工作机制 1.强化责任落实。把生态河道保护和修复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把生态理念贯彻到涉河涉水项目审批、建设全过程,切实保护和恢复河道水生态。各乡镇街道把生态河道保护和修复作为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努力改善农村水环境。 2.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乡镇或区域为单元加强基层水利站网建设,足额配置站点及人员。将水利站建成基层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桥头堡。组建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级水务员队伍,协助基层水利站做好涉水事物的管理和服务,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3.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紧紧抓住国家、省市水利发展改革机遇,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县财政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切实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城市建设维护税计提等水利资金投入政策;县水利、农业、林业、国土、建设、旅游等部门,加强项目规划衔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完善投融资体制。进一步管好用好水利国有资产,形成水利建设、管理、运行良性循环机制,建设好松阳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县级水利投融资平台。制定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生态河道建设和开发,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农村河道整治、农田水利设施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 5.营造生态河道建设氛围。推进依法治河,明确松阴溪等主要河道管理范围。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健全水政监察执法体系,严格执行涉水涉河项目审批、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制度。加强河道采砂、河道保洁长效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偷盗采砂和炸鱼、毒鱼、电鱼等行为。注重水利文化的发掘和保护,提高全民保护生态意识、节水意识。
附件7 绿色城镇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绿色城镇建设,通过3至5年努力,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文明县、省示范文明县城,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管理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绿色城镇。 ——到2016年,全面完成“四城联创”工作,绿色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城绿化覆盖率达40%,绿地率达3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5平方米;绿化面积和层次显著增加,绿化效果和品位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山、水、田、林、城”有机融合的城市风貌; ——到2018年,完成城市公园绿地五年建设改造任务,县城绿化覆盖率达42%,绿地率达3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最美县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内容 2014年重点工作: 1.开展规划调研工作。开展绿化现状摸底和绿化层次结构、精品打造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完善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绿道专项规划及绿地建设、园林建设、景观保护等制度,完善“城市公园绿地五年建设提升计划”工作方案,做到一次性规划部署,分期安排实施。 2.实施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完成新华路电影院改造工程绿化景观建设,启动西屏山公园提升和云岩山公园林相改造,开工建设龙湖公园,有序推进太平坊路绿化改造及南入城口、北入城口等重要节点的绿化景观提升。 3.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启动绿色单位、企业、学校、小区、家庭的创建,形成全社会绿色创建氛围。 主要项目包括: (1)电影院地块改造工程。改造新华路西侧原电影院用地为市民广场,增设地下车库,实施绿化工程,打造绿色景观节点; (2)西屏山公园提升工程。实施西屏山山顶管理用房建设、山体周边景观绿化改造; (3)龙湖公园建设工程。实施公园游步道及停车场建设; (4)蟾峰阁工程。恢复独山顶部的宋代建筑蟾峰阁,并配套周边景观及消防等公共设施建设; (5)太平坊路改造提升工程。开展太平坊路人民大街至国土局门口大转盘段路面、人行道及绿化景观等改造; (6)南入城口工程。实施高速出口至高速大转盘区块绿化等景观改造工程; (7)北入城口工程。完成北山大转盘区块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 (8)云岩山公园林相改造。实施云岩山山体林相改造; (9)松阴溪生态滩景观绿化工程。实施松阴溪流经县城中段的卵石滩地景观绿化建设。 2015年,重点启动东入城口绿化景观提升,实施横山头、吴家山林相改造,完成龙湖公园游步道及停车场等工程建设,完成云岩山公园、横山头林相改造,完成西屏山公园改造提升、蟾峰阁及生态滩建设;开展绿色单位、企业、学校、小区、家庭的创建评定,完成对绿色单位创建的考核、验收、评定、授牌工作;完成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主要项目包括: 1.西屏山公园提升工程。完成西屏山山顶管理用房建设、山体周边景观绿化改造、山体亮化及凉亭、公厕修建等; 2.龙湖公园建设工程。完成公园游步道及停车场建设; 3.蟾峰阁工程。建成蟾峰阁,并配套完成周边景观及消防等公共设施建设; 4.南入城口工程。完成高速出口至高速大转盘区块绿化等景观改造工程; 5.云岩山公园林相改造。完成云岩山山体林相改造; 6.松阴溪生态滩景观绿化工程。完成松阴溪流经县城中段的卵石滩地景观绿化建设; 7.东入城口工程。实施造纸厂区块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 8.横山头林相改造。完成横山头林相改造; 9.吴家山林相改造。实施吴家山山体林相改造。 2016年,重点启动云岩山公园二期工程、延庆寺景区林相改造,进一步完善县城其他专类公园及街旁绿道景观提升,完成东入城口绿化景观建设和吴家山林相改造;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开展国家级卫生县城和第二批绿色单位、企业、学校、小区、家庭的创建工作。主要项目包括: 1.东入城口工程。完成造纸厂区块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 2.吴家山林相改造。完成吴家山山体林相改造; 3.云岩山公园二期工程。实施云岩山公园景观绿化提升及公园设施改造等; 4.延庆寺景区林相改造。实施延庆寺景区周边山体林相改造。 2017年,重点完成吴家山、延庆寺、松阴溪沿岸等城市周边林相改造。开展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基本形成“山、水、田、林、城”有机融合的城市风貌。主要项目包括: 1.延庆寺景区林相改造。完成延庆寺景区周边山体林相改造; 2.松阴溪沿岸山体林相改造。实施松阴溪沿岸山体的林相改造工程。 2018年,结合南城战略的推进,重点启动水南区边绿地公园、城北公园和西入城口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完成云岩山公园二期工程和其他专类公园、街头绿地景观提升;启动省文明县的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考核验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城镇人居品质显著提高。主要项目包括: 1.西入城口工程。实施大马公路与长虹西路交叉口区块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 2.水南一公园建设。实施竹溪源水系边的水南一公园建设; 3.城北公园建设工程。实施城北公园主体及游步道、观景平台等公共设施建设。 三、工作机制 1.强化责任落实。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协调,县级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指导推动全县绿色城镇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并将绿色城镇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2.加大资金投入。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逐步加大对绿色城镇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社会投资”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模式,抓住国家实施生态建设的机遇,对接上级政策精心包装编制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更多地投入园林绿化建设。引导社会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单位、社区采取共建、捐建、认养等形式,投入绿地建设,参与绿色城镇建设,增强全民义务植树意识,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尽责率。 3.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绿色城镇行动,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城镇行动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色城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附件8 洁净乡村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洁净乡村工程,以创建“洁净家庭、洁净村庄、洁净乡镇(街道)”为载体,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农村环境综合保洁水平,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达到洁净县创建标准,形成田园、山水、村居、和谐的“中国最美田园风光”。 ——到2016年,田园乡村创建率50%,创建洁净家庭示范户11000户,洁净家庭创建率达到90%,洁净村庄创建率9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5%。 ——到2018年,田园乡村创建率70%,洁净家庭示范户达到15000户,洁净家庭创建率达到95%,洁净村庄创建率达到100%,城乡群众对农村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五边四化”工程。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及城乡建设品位为根本,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为契机,以洁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以提升“三沿”整治水平、破解“五边”区域综合整治的突出难题为切入点,结合联动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的“双清”专项行动、联动推进“四城联创”和“田园松阳”美化工程,有效整合“美丽乡村示范线”创建、“三改一拆”行动,全面推进城边、村边、路边、岸边、景边的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到 2014年 6月,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 94%以上,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到2016年年底,通过巩固提升,卫生改厕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 90%以上;平原、半山区、山区三种类型的村庄林木覆盖率分别达到 25%、20%、15%以上;“五边”视野范围内墙体立面(赤膊墙)得到全面改造,违法违章建筑、废弃场得到整治、复耕或复绿,省道公路、河道两侧的山体和 1000米范围内矿山改造率和治理率达 90%以上,视野范围坟墓治理率达 100%;完成城乡重要道路和中心村分层次亮化工程。“五边”区域成为山青水秀的生态走廊、村容秀美的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 (二)推进松古平原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域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农村垃圾中转房数量和垃圾清运车数量能够满足收集处理需要,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到2014年年底,农村垃圾箱、垃圾池配备比例达到每13户1只。加快松古平原“三街道二镇四乡”(古市镇、新兴镇、斋坛乡、叶村乡、樟溪乡、赤寿乡)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清运工程建设,到2014 年底,完成松古平原垃圾收集一体化一期工程建设。到2016年底,完成西屏街道、古市镇、斋坛乡垃圾收集中转站建设,实现松古平原垃圾处理一体化。 (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保洁。 1.健全“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包干”的村庄常态保洁制度。保洁人员由乡镇核定人数后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保洁和垃圾清运分开运作,采用市场化手段,将洁净乡村工程相关内容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招投标,完善农村环境综合保洁和垃圾清运机制。 2.探索“分类减量、源头追溯、定点投放、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2014年开始,在水源保护地、美丽乡村示范线重点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把生活垃圾细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根据分类要求配备垃圾桶的数量,每个垃圾投放点至少投放4个有明确分类标识的垃圾箱。有机垃圾尽可能的还山还田作肥料,可回收垃圾组织清卖,有害垃圾定点投放,保洁员及时清运,从源头分类减少垃圾数量。 3.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农村大扫除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处理规范,结合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月安排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1次,每次抽查4个行政村。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年初由乡镇(街道)报洁净乡村办审核确定2个村,作为年度固定检查村,其余两个村由检查组人员随机抽签决定。采用暗访方式时,检查村由检查组自定。检查排名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布。月检查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要以书面形式向洁净乡村办说明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连续两个月检查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要向县效能办说明原因;月检查排名情况将作为保洁工作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四)大力推进洁净乡村创建。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和“五边四化”行动的部署,以“水清、村洁、宜居、养生”为总体创建目标,以开展洁净家庭、洁净村庄、洁净乡镇(街道)、洁净县创建为载体,以集中收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为重点,着眼健全农村环境综合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洁净乡村创建,打造天蓝、山绿、水清、田美、村洁的“中国最美田园风光”。同时,全县范围开展洁净家庭示范户、洁净家庭、洁净村庄、洁净乡镇评比,将推进洁净乡村工程列为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同步考核。到2014年底,完成洁净乡镇创建工作,创建洁净家庭示范户7000户,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全覆盖。到2016年底,创建洁净家庭示范户11000户,洁净家庭创建率达到90%,洁净村庄创建率91%。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洁净村庄创建,洁净家庭创建率达到95%,田园乡村创建70%。 三、工作机制 1.强化责任落实。洁净乡村工程下设洁净乡村工程办公室(简称洁净乡村办),设在农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全县农村环境综合保洁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县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洁净乡村工程的有效实施,全面落实县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和部门联系村点制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块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的齐抓共管局面。 2.加强经费保障。采取“政府补一点、乡镇(街道)配一点、村级筹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资金。村级保洁经费分基础性补助和绩效考核奖补。村级保洁基础性补助,按上年度常住人口每人每年 10 元;历史文化村落村级保洁经费,在年度考核优秀的前提下,一类重点村每个村另加1.5万,二类、三类重点村每个村另加1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洁经费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补助 5 元。参照松古平原六乡两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作模式的大东坝镇、象溪镇、裕溪乡、竹源乡4个乡镇,另补助每个乡镇 5万元垃圾清运费。对洁净乡村年度考核达到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村庄,分别人均奖补保洁经费5元、3元、2元,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不予奖补;达到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乡镇,分别人均奖补保洁经费5元、3元、2元,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不予奖补。 3.完善管理机制。洁净乡村工程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建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两级洁净乡村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洁净乡村工程的协调、指导、监督。原则上以村为单位,按常住人口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超过 500 人的配备 2 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一支稳定的、责任心强的农村环境保洁员队伍。同时,组建一支由热心于农村环境保护的3至5位社会人士组成的农村环境保洁监督员队伍。各行政村要制定保洁员、垃圾清运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以及村民环境卫生、生态保护公约。
附件9 清洁空气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清洁空气工程,进一步完善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强化机动车、农村秸秆燃烧等污染防治和日常监管,彻底解决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与设施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滞后,区域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等突出环境问题。 ——到2016年,全面完成合成革、化工、橡胶、造纸等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整治,有机废气、不锈钢酸雾污染等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新增“烟尘控制区”面积不少于4.7平方公里,黄标车淘汰率100%。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到2018年,全面完成各行业整治任务,不锈钢煤改气等难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3年分别削减10%和2%以上。基本杜绝秸秆野外焚烧现象,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00天/年。 二、工作内容 2014年,重点开展合成革等突出大气污染行业整治,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实施合成革废气污染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完善二甲胺、二甲基甲酰胺(DMF)等有机废气收集治理,实现排气筒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完成王村区块5家企业燃煤锅炉双碱脱硫设施建设,并配备自动加碱和调节控制设施,除尘率不低于90%,脱硫率不低于70%。启动不锈钢企业酸雾治理试点工程,成功后全面推广。 2015年,重点开展主要行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完成锐奇鞋业、华力橡胶两家企业硫化废气治理,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完成50%以上不锈钢企业酸雾治理。完成造纸、化工、橡胶等行业废气整治及19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创建“烟尘控制区”工作,全面清理、取缔烟控区内燃煤锅炉及炉窑,新增“烟尘控制区”面积4.7平方公里以上。加强机动车管理,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监管体系,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淘汰所有“黄标车”。 2016年,重点开展不锈钢酸雾治理以及摩擦材料、机械加工、高岭土等行业整治。加大不锈钢酸雾治理推广力度,完成90%以上不锈钢企业酸雾治理,切实减少无组织酸雾排放。实施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控制有机废气排放。规范金属制品、矿粉加工、活性炭、石材加工等行业布袋除尘、旋风除尘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2017年,重点开展革基布和不锈钢抛光行业废气整治,完善革基布行业定型废气收集治理设施,采用机械净化吸收与高压静电技术等组合工艺,废气总颗粒物的去除率不低于95%,油烟去除率不低于75%,油剂回收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不锈钢抛光企业粉尘整治,粉尘收集率不低于95%。完成50%以上不锈钢企业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进集聚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18年,重点开展不锈钢煤改气推广以及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大不锈钢企业煤改气推广力度,研究炉窑改造新技术,切实降低能耗与污染排放,完成80%以上不锈钢企业炉窑改造,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完善负氧离子、雾霾、酸雨、PM2.5监测,加强气象环境预警体系和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三、工作机制 1.加强资金政策保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空气工程总投资1.353亿元,污染治理设施投入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予以一定比例奖励或补助。具体的筹资方案为:(1)企业自筹0.803亿元。(2)财政支出0.25亿元。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用于企业治污奖励或补助。通过采取“以奖代补”、“重点扶持”等方式,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予以适当的奖励补助,具体奖励补助方案另行制定。(3)整合项目资金0.3亿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通过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重点整合循环经济专项资金、“811”生态文明行动专项资金、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及重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等,统筹用于大气污染整治。切实强化财力保障,在大气污染整治中做到资金“优先安排”、“优先拨付”和“优先配套”,确保各整治工程按计划要求实施到位。 2.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行政问责。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业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从重处罚,限期完成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将清洁空气工程纳入生态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核、督查体系。定期对深化清洁空气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没有完成整治任务,或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广泛开展清洁空气工程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众知晓服务,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污染整治行动,自觉践行符合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
附件10 森林松阳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景观林、森林绿地建设力度,结合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林相改造、森林抚育,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和森林固碳率三增长,为塑造山水生态型城市打造综合效益显著的生态屏障。 ——到2016年森林生态环境稳步提升,平原绿化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公路、干渠、河流两侧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建设美丽乡村套种樱花示范茶园,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茶园景观林带。 ——到2018年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进入良性循环,生态环境得到明显好转;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5.5%;基本形成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二、工作内容 2014年,重点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1.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总量为目标,大力推进绿化造林和森林抚育工作,年内完成全县范围绿化造林面积5000亩,森林抚育面积1万亩,到2018年完成绿化造林面积2.5万亩,森林抚育面积5万亩。 2.提升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推进阔叶林发展,实施水源库区周边山体涵养林改造工程,最大程度的提高物种多样性水平和涵养水源的能力,2014年完成梧桐源水库库区山体针改阔200亩,到2016年累计完成400亩;2014年完成东坑弄水库周边山体补植香樟、桂花、红豆杉等珍贵树种200亩,到2016年累计完成600亩。 3.以打造田园松阳特色鲜明的景观林带为目标,大力推进松古平原绿化彩化工作,重点推进茶园樱花套种工程,2014年完成1500亩,2016年累计完成4500亩。 2015年重点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1.推进绿化造林工程,完成全县范围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耕地垦造山场的绿化造林面积5000亩,用材林树种主要以杉木、木荷、枫香为主,新增香榧经济林3500亩,油茶经济林3000亩。 2.着力提高林分质量和生长量。采用割灌除草和间伐促进保留木生长,补植珍贵树种及景观改造等抚育方式,提高林分质量和生长量,增强林木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美化森林景观维护生态平衡,年内完成森林抚育工程1万亩。 3.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加强公路、江河两侧、水库周围,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公益林建设与管护,逐步提高公益林补贴标准,提升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 2016年,重点开展以下两项工作: 1.松材线虫防治工程,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通过伐除、清理枯死松木,化学药物防治,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严格按照作业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确保伐桩施药处置合格率达到100%,保障森林安全。 2.推进烂浆湖、烂田岘等湿地保护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加大中华秋沙鸭、长序榆、景宁木兰等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主要项目包括:建设完成观鸟台1处,湿地资源监测站1座,掌握本区域重点湿地资源的各项动态情况,并结合松阴溪流域湿地,实施生境修复工作,保护一级候鸟中华秋沙鸭生物栖息地。 2017年—2018年,通过松阴溪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湿地植被生态系统基本稳定。主要项目:松阴溪生态环境景观塑造性的生境修复工程,恢复斑茅、芦竹等高草滩地,被破坏的重要鸟区、候鸟栖息地、珍稀植物原生地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 三、工作机制 1.强化责任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确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实行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实施计划、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自查验收,并对政策文件、项目建设档案材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强化资金保障。建设项目总投资4140万元。其中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改造工程200万元,公益林管护工程250万元,茶园樱花套种工程540万元,绿化造林工程1250万元,森林抚育工程1500万元,松材线虫防治工程300万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00万元。资金筹措与来源:申请中央、省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2270万元,自筹1870万元。 3.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机制,配备技术和财务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监管小组,定期开展必要的检查和抽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运行。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严格的使用和报帐制度,设立资金管理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基地建设资金,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附件11 农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要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与管理水平,力保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到2015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8万亩。耕地保护补偿总规模22.56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补偿试点规模面积约5.32万亩;非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本农田区内等一般区域,补偿试点规模面积约17.24万亩。 二、工作内容 (一)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按照认定类、提升类、建设类分类建设。即将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要求的,在建的土地整治项目及相关部门建设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等,直接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认定;在松阳县县域内已建成的标准农田,尚不完全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的,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求“提升”一批;对松阳县域内已建标准农田、划定的基本农田中选择部分质量较差的,依托土地整理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完成2012年、2013年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到2015 年累计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8万亩。 1.2014年主要工作。根据任务量和已建成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情况,结合农业局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项目、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农发办“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财政局“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重点建设赤寿乡黄山头村、枫坪乡南胜片等18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57万亩,总投资6431.86万元。 2.2015年主要工作。根据任务量和已建成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推进古市镇山下阳村、三都乡上田片等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03万亩,总投资2784.44万元。 (二)实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2013-2014年为我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年,2015—2018年全面实施。 1.2014年2月,通过核实重点补偿、一般补偿耕地地块和规模,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定全县各村耕地保护补偿的区域类型、面积和村集体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和扣发情况,下发2013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 2.2014年年底前,下发2014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 3.2015-2018年,总结前两年试点经验,建立完善更加符合我县实际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实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三)开展土壤培肥工作 针对需要解决现有标准农田土壤肥力突出问题,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农田耕层改良” 和“土壤养分平衡”三大工程建设来实施土壤培肥。 1.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通过种植绿肥、深化秸秆还田、应用商品有机肥、利用农牧业废弃物使有机肥投入量达到质量提升的要求,有机质含量低于30g/kg的标准农田,每亩每季施入有机肥1000公斤以上,以提高有机质水平;高于30g/kg的标准农田,每亩每季施入有机肥750公斤以上,以维持原有的水平。(1)绿肥种植。种植冬季绿肥—紫云英300亩,经济绿肥—鲜食蚕豆2000亩,平均每亩鲜草还田达1000~1500公斤/亩以上。(2)秸秆还田。深化推广当地农民传统的“稻草覆盖蚕豆—蚕豆茎叶还田种水稻”的秸秆还田模式2000亩;农作物秸秆生物快速腐熟还田100亩。其他方式秸秆还田面积4000亩,亩投入量(干草)300公斤以上。(3)商品有机肥应用。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培肥区域内商品有机肥投入量每年每亩达150公斤以上。(4)农牧业废弃物利用。采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技术和沼气工程等,走“猪场—三沼/有机肥—农田”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使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每年推广施用3500亩。 2.农田耕层优化工程。(1)土壤强化耕作。项目区农田,因地制宜确定合理的耕作制度,采用不同作物间轮作、冬耕晒垡等科学合理的农业强化耕作措施,有效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到2018年,使耕层均达到18厘米以上。(2)推广合理耕作制度。每年推广“蚕豆—单季稻”粮经耕作制度2000亩,推广“紫云英—单季稻”耕作制度300亩。 3.土壤养分平衡工程。针对土壤养分失调、营养缺乏、酸化等问题,采取因缺补缺、酸化调整和配方肥应用等措施达到土壤养分平衡。(1)土壤酸化调整。在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对酸化的缓冲能力的基础上,改变施肥方式,调整施肥品种,尽量减少氮、磷、钾比例相同的酸性复合肥,以及含氯化肥的施用,对3500亩酸性较强的标准农田每亩施用100公斤白云石粉,调整土壤的酸化状况。(2)配方肥应用。根据土壤化学和植物生理生长发育原理,针对不同地区、气候条件和土壤条件,测定土壤养分,制订施肥建议卡,研制、推广配方肥,做到因缺补缺,科学施肥,使配方肥应用达到全覆盖,每年每亩施用配方肥100公斤。 三、工作机制 1.强化要素保障。从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指标调剂款、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用于造地改田的资金中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进一步强化县级财务核算制,做到项目资金足额配套,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大力引导各类涉农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完善推进机制。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管理数据库,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价,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附件12 水土保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源头控制,推进山洪地质灾害治理,,通过3-5年的综合治理,使水土保养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成较为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有效保障地区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到2016年,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5.5%,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平方公里,实施山洪沟治理7公里,使1500人脱离地质灾害威胁。 ——到2018年,全县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在75.5%以上,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实施山洪沟治理15公里,使2000人脱离地质灾害威胁。 二、工作内容 2014年,重点开展江河源头、饮用水水源、废弃矿山等区域生态保护和恢复,完成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350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平方公里,废弃矿山治理1座,新建水文站1处,地质灾害点人员异地搬迁500人。主要项目包括: 1.水库涵养林建设工程。完成梧桐源水库水源涵养林针改阔、东坑弄水库周边山体补植珍贵树种。 2.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全县最后一个废弃矿山水南街道市口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修复。 3.小港水文站工程。建成小港源水文站1处,填补小港流域水文监测空白。 4.地质灾害点异地搬迁工程。实施新兴镇谢村大岭根阴坑、南坑村淡竹沟,新处山甫内源、大东坝镇下包村界源坑、玉岩镇程岭根、竹源乡黄上、黄下村等泥石流地质灾害点人口异地搬迁。 5.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新建雾霾观测站1个,农业小气候观测站1个,区域自动站5个、升级改建区域站5个。建设气象信息显示屏或多媒体显示终端22套。建设气象预警信息“一键式”发布平台。 2015年,重点开展以工程措施为主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除险工作,并继续做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山洪沟治理5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2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点人员异地搬迁500人。主要项目包括: 1.山洪沟整治工程。开展靖居源、石仓源、安民溪、枫坪溪等山区河道治理。 2.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完成象溪镇程路后村滑坡治理。 3.地质灾害点异地搬迁工程。继续推进新兴镇谢村大岭根阴坑、南坑村淡竹沟,新处山甫内源、大东坝镇下包村界源坑、玉岩镇程岭根、竹源乡黄上、黄下村等泥石流地质灾害点人口异地搬迁。 4.水土保持工程。开展东坞源等3条小流域治理。 5.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新建区域自动站5个、农业小气候观测站1个、负氧离子观测站1个、酸雨观测站1个、紫外线观测站1个,升级改建区域站5个,建设气象信息显示屏或多媒体显示终端22套。 2016年,重点开展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成山洪灾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提升改造,建设气象及其次生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继续推进山洪地质灾害以及水土保持治理,完成山洪沟治理5公里,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点人员异地搬迁500人。主要项目包括: 1.山洪沟防御非工程措施提升工程。新建水库自动监测水位站建设15个,松阴溪、小港源等河道重要河段的视频监测断面25个,全县自动雨量监测站密度达到每20平方公里1个以上。 2.防灾减灾“三网合一”工程。完成气象、水利(山洪灾)、国土(地质灾害)等防灾监测预警设施、数据共享以及预警平台整合,利用政府信息网为基础,建设全社会气象及其次生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并实时报送和整编资料,提供预报、预警及信息下载等服务。 3.山洪沟整治工程。续建靖居源、石仓源、安民溪、枫坪溪等山区河道治理。 4.地质灾害点异地搬迁工程。继续推进实施新兴镇谢村大岭根阴坑、南坑村淡竹沟,新处山甫内源、大东坝镇下包村界源坑、玉岩镇程岭根、竹源乡黄上、黄下村等泥石流地质灾害点人口异地搬迁。 5.水土保持工程。续建东坞源等3条小流域治理。 6.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新建农业小气候观测站1个、花粉观测站1个、臭氧观测站1个、二氧化碳观测站1个,建设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建设气象信息显示屏或多媒体显示终端33套。 2017-2018年,重点开展水土保持、山洪地质治理及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工作。按照逐年推进、逐步扩大的模式实施林地植被保护与恢复,以及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到2018年完成森林抚育5万亩,绿化造林2.5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继续推进气象、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完成山洪沟治理5公里,地质灾害点人口异地搬迁500人,并进一步健全全县5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成功率,建成较为完善的气象及其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三、工作机制 1.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多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将各年度建设任务纳入政府考核范畴,落实目标责任制,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党政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 2.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水土保持和防灾体系建设,要以源头控制为原则,统一规划,县财政通过预算落实项目前期规划研究经费,建立统一的前期规划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统一挂帅,县发改局统一协调,技术部门共同参与编制,确保各部门争取专项经费能在同一规划区域、领域形成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规范生产建设行为。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及“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管。对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严禁或限制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全垦造林,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4.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功能评估制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立生态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和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创造广泛的生态环境监督氛围,开展易灾区生态安全评估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