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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2016-01-13 18:27 牡丹江市政府网站

牡政办发〔2014〕20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改善牡丹江市区空气质量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改善牡丹江市区空气质量实施方

  • 2.在建材行业实施脱硝措施。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14〕1号)、《市人大第十五届三次会议交付审议的〈关于改善牡丹江空气质量的议案〉(二号议案)的办理意见》(牡人大办发〔2014〕7号)要求,为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针对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特制定此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大气质量目标

    3.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严格超标机动车路检抽查,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环保局负责)。           

        (七)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

     

    牡政办发〔2014〕20号

        (二)控制扬尘污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2.开展PM2.5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PM2.5日报信息(市环保局、新闻传媒集团负责)。

     

    4.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同时”规定,提高选址、达标和总量控制“门槛”,从源头杜绝新的大气污染源产生(市环保局负责)。

         (八)开展“三油”污染整治。

    4.监管整治市区早晚市场内外烧烤、煮茶蛋、炸油条、烙饼等污染问题(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环保局、4城区政府配合)。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改善牡丹江市区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1.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严格执行机动车备案制度、准入制度和机动车报废制度,适时淘汰废旧机动车(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金属回收公司负责)。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九)完善空气质量预警。

     

    改善牡丹江市区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五)整治燃煤锅炉。

     

    3.加强堆场扬尘管理,集中式堆场必须设置相应防尘设施,减少扬尘产生(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3.禁止市区周边农田秸秆燃烧(市环保局负责,,市农委、宁安市政府、海林市政府、4城区政府配合);秸秆综合利用(市农委负责,市环保局、宁安市政府、海林市政府、4城城区政府配合)。

     

    2.控制监管节日、婚庆等燃放烟花爆竹(市公安局负责,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完成总投资13450万元4个项目的实施。一是完成投资1350万元恒丰纸业集团锅炉脱硫减排工程。二是完成投资1500万元桦林佳通轮胎公司锅炉除尘改造。三是完成投资1200万元北方高压电瓷有限公司窑炉技术改造。四是完成投资9400万元公交公司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项目(各项目单位、市环保局负责)。

    关于印发改善牡丹江市区空气质量

    3.实施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减排项目。

    1.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针对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各行业适时采取应急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市应急办、市环保局负责)。

     附件:牡丹江市区大气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2.配置洒水车和机扫车,采用先进清扫方式,提高机扫效率和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责任编辑:天气预报网)

    标签:牡丹江市 政府网站

    来源网址:http://www.kmguol.com/tianqixinwen/mudanjiang/16086.html

网络整编: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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