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快巴—游客告知书
1、酒店说明:酒店均不挂牌,名称详见行程备注。不含单房差,产生单人单房费用客人自理;早餐含在酒店房费中。酒店名称仅供参考:
昆明:永丰宾馆;普洱:展鸿大酒店、土业酒店、友庆酒店 、茶湘苑宾馆
版纳:汇锋大酒店、泰森阁大酒店、金碧大酒店、辉煌大酒店、中瑞商务酒店 、兴利达商务酒店、锡安山大酒店、傣泐大酒店,
大理:现丽酒店、鑫熙酒店,银鹏酒店,皮罗阁酒店,天蓝酒店 银盛酒店
丽江:园林酒店,大东巴酒店,乐轩酒店,情缘酒店;
泸沽湖:相聚缘 一品店、标间;
香格里拉:绿洲或同级
2、餐饮说明:正餐餐标10元每人每餐,10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饮料,如超出或不足10人一桌,菜品酌情增减;早餐由酒店免费提供,不用不退。
散客拼团不好安排,少数民族或者有特殊饮食习惯的游客餐自理。餐馆名称仅供参考:
大理:万蝶来 月辉餐厅; 丽江:拉市海市区 丽水餐厅; 泸沽湖:如意酒楼 川新园 日月新 啦伯餐厅
香格里拉:金沙缘 红阳 ,阳光假日餐厅 , 野菌园 ,金沙庄园,乡村百味园
3、景点说明:只含行程内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包价旅游,景点门票报价已为旅行社团体折扣价,故行程景点门票对所有证件(如学生证、教师证、军官证、老年证等证件)均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其优惠价格不予退还。
4、自费项目说明:
涉及行程 |
以下属于必须自费项目(表格内) |
昆明段行程 |
石林电瓶车25元/人 |
泸沽湖段行程 |
环湖游+篝火晚会260元/人 |
香格里拉段行程 |
藏民家访280元/人 |
西双版纳段行程 |
野象谷索道+景区内电瓶游览车+湄公河游轮390元/人; |
其它自费项目详细价格:
版纳森林公园电瓶车40元,版纳花卉园电瓶车40元,版纳野象谷索道单程50元(往返索道70元)、石林电瓶车25元、大理天龙洞索道50。大佛寺70元、湄公河游船260元、勐巴拉娜西甲票260元、篝火晚会260元,拉市海骑马划船150元、
丽水金沙260元/人,
丽江雪山自费:蓝月谷60元/人,雪山索道300元,
印象丽江320元。(以上自费分段收取)
5、交通说明:全程为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不分座位号,先到的客人先选择,请尊重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优良传统,尽量让老弱病残或者晕车的客人坐靠前的位子。
6、
导游说明:全程地陪
导游服务,此行程导游在当地接团,路途中无导游,由驾驶员协助安排餐饮,旅行社已经按《旅游法》规定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7、健康说明: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并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或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或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签订旅行社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等情况,且已征得专业医生同意游客本人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8,安全防范说明: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9、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安全防范工作。
10、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
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和
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是旅行社投保,投保人及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受益人为保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姓名、有效证件、生日有误,将无法获得理赔),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11、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堵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12、不包含费用说明:单房差,景区内索道,电瓶车;酒店内另行付费物品以及其它个人消费
13、证件说明:出团前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若因游客本人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14、离团说明:旅游行程已包含景点及项目价格享受团体价格,我社需提前预定并付费。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临时取消或客人中途离团,属客人自愿放弃,相关费用已产生,无法退回。且游客离团行为视为游客本人自愿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产生任何后果、损失均与旅行社无关,由客人自行负责。
15、投诉说明: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工作人员联系,方便我社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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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巴补充协议(完)----------------------------------------------------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不影响旅游团队中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乙方进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购物点进行购物活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购物点如下:
涉及行程 |
购物店名称 |
产品特色 |
停留时间 |
大理段 |
东盟玉石城 |
玉石饰品 |
120分钟 |
南诏民族村银器店 |
白族银饰品 |
90分钟 |
丽江段 |
永程螺旋藻(或绿源程海) |
丽江特产,保健品 |
60分钟 |
部分景区为节约游客的游览时间,减少游客的疲劳程度,特别为游客提供景区电瓶车、氧气瓶供游客选择。在景区或自由活动时间内,经甲、乙方平等协商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签约产品行程段内的以下项目供游客自行选择参加:
涉及行程 |
自费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所需时间 |
价格 |
大理段行程 |
大理古城电瓶车 |
乘坐景区电瓶车 |
|
35元/人 |
丽江段行程 |
玉龙雪山蓝月谷电瓶车 |
乘坐景区电瓶车 |
|
60元/人 |
2、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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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团补充协议(完)----------------------------------------------------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不影响旅游团队中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乙方进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购物点进行购物活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购物点如下:
涉及行程 |
购物店名称 |
产品特色 |
时间 |
地点 |
石林段 |
僰银 |
银器 |
60分钟 |
国贸中心
|
翠玺珠宝 |
玉石珠宝 |
60分钟 |
恒贯精油 |
精油 |
60分钟 |
龙润普洱茶 |
茶叶 |
60分钟 |
大理段行程 |
南诏皮罗阁玉博馆或东盟玉石城 |
玉石饰品 |
90分钟 |
大理 |
南诏民族村 |
白族银饰品 |
90分钟 |
大理白族民族村 |
丽江段行程 |
螺旋藻配送中 |
天然螺旋藻 |
60分钟 |
丽江市区 |
昆明段鲜花市场 |
赛博兴花市 |
鲜花、云南土特产 |
120分钟 |
昆明老机场旁边 |
版纳段 |
傣楼 |
银器 |
60分钟 |
版纳 |
2、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在不影响旅游团队中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乙方游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下:
涉及行程 |
自费项名称 |
自费内容 |
价格 |
地点 |
|
石林段行程 |
石林电瓶车 |
乘坐景区电瓶车 |
25/人 |
石林景区 |
大理段行程 |
大理古城电瓶车 |
自愿乘坐景区电瓶车 |
35/人 |
大理古城 |
蝴蝶泉电瓶车 |
自愿乘坐景区电瓶车 |
20/人 |
蝴蝶泉 |
大理三塔电瓶车 |
自愿乘坐景区电瓶车 |
25/人 |
三塔公园 |
蓝月谷电瓶车 |
自愿乘坐蓝月谷电瓶车 |
60/人 |
玉龙雪山 |
香格里拉行程 |
氧气瓶 |
部分有高原反应游客使用 |
68/瓶 |
香格里拉 |
版纳段行程 |
原始森林公园电瓶车 |
乘坐景区电瓶车 |
40/人 |
版纳 |
野象谷往返索道往返 |
乘坐景区索道往返 |
70/人 |
版纳 |
香格里拉 |
藏民家访 |
自愿参加藏族歌舞表演含肉 |
280/人 |
香格里拉 |
泸沽湖 |
环湖游、家访 |
自愿参加泸沽湖环湖含家访 |
280/人 |
泸沽湖 |
|
|
|
|
|
|
3、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面朝大海】汽车品质补充协议
(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不影响旅游团队中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乙方进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购物点进行购物活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购物点如下:
涉及行程 |
购物店名称 |
产品特色 |
时间 |
地点 |
石林段行程 |
翠玺珠宝 |
珠宝 |
90分钟 |
昆明
|
大理段行程 |
南诏皮罗阁玉博馆或东盟玉石城 |
玉石饰品 |
90分钟 |
大理 |
南诏民族村 |
白族银饰品 |
90分钟 |
大理白族民族村 |
丽江段行程 |
螺旋藻配送中 |
天然螺旋藻 |
60分钟 |
丽江市区 |
昆明段行程 |
赛博兴花市 |
鲜花、云南土特产 |
120分钟 |
昆明老机场旁边 |
2、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在不影响旅游团队中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乙方游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下:
涉及行程 |
自费项名称 |
自费内容 |
价格 |
地点 |
石林段行程 |
石林电瓶车 |
乘坐景区电瓶车 |
25/人 |
石林景区 |
大理段行程 |
大理古城电瓶车 |
自愿乘坐景区电瓶车 |
35/人 |
大理古城 |
蝴蝶泉电瓶车 |
自愿乘坐景区电瓶车 |
20/人 |
蝴蝶泉 |
大理三塔电瓶车 |
自愿乘坐景区电瓶车 |
25/人 |
三塔公园 |
蓝月谷电瓶车 |
自愿乘坐蓝月谷电瓶车 |
60/人 |
玉龙雪山 |
泸沽湖行程 |
泸沽湖含环湖 |
自愿参加环湖、含摩梭家访 |
280/人 |
泸沽湖 |
3、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木府风云专线 补充协议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