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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水市有望引入PM2.5监测
2013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PM2.5监测今年有望引入 2013年天水的环境质量怎样?多数人印象最深的可能是七八月连续的强降雨天气,不过在环保部门的统计中,2013年3月的沙尘天气才是最为特殊的天气状况。8号,市环保局发布了我市2013年环境总体质量评价,去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为良,总体稳定,备受瞩目的PM2.5监测也有望今年年底引入。 这是位于秦州区光明巷的一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这样的监测站全市有三个,监测站主要负责实时监测城区可吸入颗粒、SO2、NO2的数值。在2013年3月10号、3月13号,受沙尘天气和冬季供暖双重影响,这个自动监测点的可吸入颗粒也就是PM10的监测值分别超过300,属于重度污染天气。现在,正是采暖期,监测站监测到的可吸入颗粒、SO2相比其他时段也要高。 市环保局自动监测室工作人员檀冀博说:这个是我们检测PM10的仪器,这个是二氧化硫,这个是监测二氧化氮的。由于进入冬季采暖期,PM10和二氧化硫有所上涨。从数值上看,它还是达到优良状态。 即便是采暖期,天水也可见蓝天。数据显示,201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为良,平均污染指数为59。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34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3.7%。渭河水质总体为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交通干线噪声和功能区噪声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今年我市将对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设备更新,为年底可能引入PM2.5监测做好技术储备,并借此而建立更为科学严格的空气质量、水环境和噪声监测体系。 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刚说:对PM2.5大家很关注,咱们加快工作力度,争取在今明两年把PM2.5检测建立起来,及时将PM2.5的检测向社会公布。 我市制定出台环保监管责任规定 多部门将协同应对环境事件 环境监测需要硬件支持,而环保这样的系统工程,更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协力攻坚。今年1月1号起实施的《天水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将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的现状。 《规定》细化了县区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八项具体职责。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详细划分了环保、发改、工信、建设、公安、财政、国土、交通、水务、农业、畜牧、林业、文化、卫生、监察、安监、统计、电力等18个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具体职责。其中,环保部门实行“统一监管”,承担12项职责。其他17个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各司其职。 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刚说:比如说在发生重度雾霾天气的时候,教育部门、交通部门、交警部门可以联动起来。比如说学校要停课,那么对交通要实行管制,尤其是首先对公务用车和社会用车实行限行,当然,优先保障公交。这样,各部门联动起来,对严重极端天气、雾霾天气就联动起来治理,效果还比较好。 《规定》中明确了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收集和接报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和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也可以越级报告。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做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制度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 我市推行环境保护约谈制度 为促进排污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有效防范、纠正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我市环保部门还实施了环境保护约谈制度。约谈的事项主要是三种行为: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环境问题的,存在重大环境安全、环境污染隐患的,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参与约谈人员须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后果,说明有关规定、要求或群众诉求;被约谈单位就存在的问题说明原因、整改情况及进一步的措施;约谈人员可以对被约谈单位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刚说:2013年一些企业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环保政策,咱们已经采取了约谈制度。当然呢,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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