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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PM2.5”要用法律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韩洁 朱薇)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周光权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我国亟须针对“PM2.5”的监测、治理、防控等问题制定专门法律,给污染环境行为套上更严厉的“法律枷锁”。 周光权代表今年专门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治理“PM2.5”长效机制的建议,重点从环境立法角度建言献策。 周光权建议,当前有必要将环境保护法修订为环境治理方面的“宪法”。他建议全国人大研究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与环境保护法的协调问题,将特别法中的某些重要内容吸收到环保法中,用一个尺寸、一个标杆统领我国环境环保,同时,将“PM2.5”监测、治理、防控等写入相关法律。 此外,周光权代表还建议修改刑法中污染环境罪的定罪标准。 他指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必须严重污染环境才构成犯罪。由于定罪标准过高,和当前治理细微颗粒物的严峻性不相适应。 他还建议加快制定控制与“PM2.5”有关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同时,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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